前有荔城区的一个母亲打着自己孩子病重的幌子去“诈捐”,将爱心款项挥霍一空的真实案例。今天,则要继续曝光一起刚刚发生的案件,这件事情虽然不是发生在我们莆田,但是也让人唏嘘不已。
5月23日早上6点多,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接到小红的报警电话。小红称自己1岁7个月的孩子小花昨天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希望民警可以帮助自己早日找到孩子。
因为事发火车站,人流密集,孩子很容易被拐卖,公安局民警迅速开展侦查活动。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路段的视频监控、走访附近商家、火车站汽车站盘查卡点寻找等方式,依旧没有找到小花。而且,蹊跷的是就在小红自己提供的小孩丢失的位置,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不仅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连妈妈小红的身影都未出现!
民警只好再次询问小红。“为何事隔10个小时后才来报警?”、“ 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丢失?”、“你昨晚都去了哪里?”面对民警疑问,小红乱了方寸,神情慌张,前言不搭后语。
为了判断真假,民警运用了大数据进行比对,很快发现:小红在昨天晚上8点多是在某火锅店吃火锅,她的活动轨迹、活动地点和她与民警所陈述的案情完全矛盾。接着,民警还发现小红还在5月20日收到了一笔49900多元的银行转账汇款。
面对这些疑点,小红终于承认,自己是在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玩的借口,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小刚的犯罪事实。而且,就在卖掉孩子的当天,她还花了6000元买了化妆品。
(网络配图)
那为什么小红还要自己报警呢?
原来,被卖掉的孩子小花是小红和小明二婚所生育的女儿。在郑州期间,小明要求视频看看女儿小花。小红怕引起小明的怀疑,自己把亲生女儿卖掉的事情败露,所以就报了警。
为了解救已被“买卖”的小花,在民警的劝说下,小红以“后悔了,不卖了”为理由和人贩子小刚等人再次取得了联系。但小刚表示,如果想要要回孩子的话,必须加1万元,而且必须现金支付。为了解救小花,民警替小红凑了1.6万,在交款时成功抓获人贩子小刚等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小红和小刚等人因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了。
自古以来,贩卖儿童都是重罪。很多人以为人贩子才是拐卖孩子的罪魁祸首。然而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无论你是卖方还是买方,无论你是孩子的亲爹还是亲妈,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的行为,就可以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了。
下面,小法师给大家乐脆几个相关的小知识:
(1)孩子失踪后,立即报警。不存在“24小时之后才可以报警”的说法。
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意见》有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14到18周岁妇女失踪报案的,经审查,符合管辖的,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开工作。
画下重点:以刑事案件立案。
另外,大家一定要知道,孩子失踪的第一个24小时,是最佳解救时间。孩子万一是被拐卖,以人贩子的狡诈及交通的便利,如果等到24小时候之后才开展解救工作,孩子可能早就被送到千里之外了。
(2)采集血样是找到线索确认DNA时才做的,错错错!
据调查,很多孩子失踪的家长并不知道要到公安部门去进行DNA的采血,有的还认为是要等到找到一些线索之后需要确认DNA的时候才需要去采血。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这种错误的观念,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的找回。真相是:如果家长遇到走失的情况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要尽快到公安部门进行DNA的采血录入。而且这是免费的。通过打拐DNA数据库的比对,可以加大找回孩子的概率。
科普一下几类可免费检测DNA的人员:1、已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2、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3、解救的被拐卖儿童;4、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5、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
失去一个孩子对许多家庭而言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在拐卖妇女儿童这件事上,小法师的态度绝对是零容忍,相信最后法律会给予这些“买卖者”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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