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法函[2007]110号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关于认证咨询机构联合投标是否合法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向其他机构分包认证咨询业务或者以其他合作方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是指认证咨询机构与被咨询方订立认证咨询合同后,以分包或者其他合作方式将认证咨询业务交由未经批准的认证咨询机构进行认证咨询。你局所反映的长沙康达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联合北京中标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参加投标长沙水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证咨询项目,共同订立认证咨询合同,提供认证咨询服务,其行为并不违反《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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