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退休员工再就业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比如说我们看到有返聘教师、工程师等。在所有的退休再就业大军中,有的是工作了几十年突然闲下来不习惯,就想要用工作来充实生活;而有的则是迫于生计必须要继续工作。
我们都只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也知道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办理退休手续。那么,退休后再就业的情况,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
老王退休前在一家单位做技术员,由于以前一直在自己创业,因此到了退休年龄时老王的养老保险并没有缴满15年,因此没有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于是老王选择了退出养老保险。这下子就彻底没有了养老保障,子女的赡养能力低,老王迫于生计,也为了减轻子女的压力,决定出去继续工作。
老王找了一家单位做计件工,在招聘之初,单位表示,由于老王已经60多岁了,已经到了退休年纪,因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就口头约定了每月工资1800底薪,再超额计件提成。一年不到,由于单位效益不好,不仅拖欠工资三个多月了,还因此裁员,老王不幸在列。
老王对裁员决定不服,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主张支付所欠工资;并且由于没有签劳动合同,以非法用工为由要求双额赔偿金。最终法院支持了老王的主张,认为老王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无约必须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那么,法院这样判决有何依据呢?根据法律法规,到了退休年龄的人员再就业时到底要不要签劳动合同,主要是看这一点:有没有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如果有养老金的退休员工再就业,就只能签劳务合同;而没有养老金的人,则是签劳动合同。
可见,退休年龄再就业人员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有的签劳动合同有的签劳务合同,不管是哪一种,劳动者都要注意依法签订,否则出现了任何劳动纠纷都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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