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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踏上婚姻的殿堂
作者:刘根顺
2019/02/7
        人的一生,总有几个令人终生难忘的日子,或喜庆,或悲伤,或意义深远。农历正月十三日,对我来说,正是这样的一个日子。它是我与老伴的结婚纪念日。我与老伴正是在五十年前的一九六九正月十三日登上了婚姻的殿堂,它是我们俩整整五十年婚姻生活的起点。 今年——二零一九年——农历正月十三日,正是我们俩结婚五十年周年的金婚纪念日。
       打开记忆的闸门,让时光倒流,回到一九六九年三月一日,农历己酉年正月十三日。
       那一天,春和景明,艳阳高照,虽然过年已经十几天了,但浓浓的年味尚没有完全退去。而且整个村庄都笼罩在一片喜庆的气氛中。因为在一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一百多口人的小村庄中,同一天中有两家人办喜事,自然喜气就充满了整个村子里的各个角落。
       我家住在村子的北头,老伴家住在村子的中间,两家直线距离大约二百米。因为村子太小,人口太少,村里能办事、会办事的人本就廖廖无几,今天又是两家同时办喜事,于是村里人只得两头赶趟两头忙活,孩子们也是两头赶趟地看热闹。
       早饭后,我们这边的迎亲队伍整装出发,三头骡子驮着我这个新郎官与两位迎亲人,后面跟着三个赶牲口的,一行六人从村子的北村口出村,向北走一段路再向东走到村东的大路上再折向南走大约一千米的路程然后从村南路口进村到新娘家。在我们绕道走的时候,村里人和前来贺喜的親戚朋友们就都站在村边望着䓁着。为了热闹些,父亲特意请了三个吹鼓手,一鼓一钹一唢呐,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虽然人少,却吹打的人们热血沸腾,给两家办喜事的人增添了不少的喜气。
       在新娘家吃过酒席后,大约是下午四五点钟,我把新娘娶回了家。
       我家与老伴家是同村近邻,但我与老伴却没有从小青梅竹马。老伴比我小三岁,我懂事的时候她还不懂事,到她懂事的时候我己经有了自己的同令人玩伴。我上小学的时候她还没有上学,我上初中的时候她已经辍学在家,再加上我与她男女有别,在那时候那个封建礼教严重束缚青少年男女的时代,我与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相互交集的机会,在我十八岁前,我与老伴之间的关系只不过就是两个并不十分陌生的陌生人。但我们两家的父母却早已在各自的心里默默地将对方视为门当户对的親家。
       一九六五年,我初中毕业考入了山西隰县师范学校。一九六六年元月放寒假,正値农历乙巳年春节期间,学校放假,我们村小学校里的校舍空着,生产队便借此机会,请了一个说鼓书的艺人在学校的教室里说鼓书,一来为了丰富村民们的文化生活,二来为了给牛王马王爷还愿(那时候我们这里的风俗是:如果当年村里的牲畜下了崽,就需要用说鼓书的方法来感谢牛王马王爷,下的崽越多,需要说鼓书的时间就越长。群众称其为"还愿")。于是每天晚上,村里的大人小孩,男男女女,都会去小学校的教室里去听鼓书,我与老伴自然也都在其中。
       那年正月,我十八岁,老伴十五岁,我们双方的父母正在紧锣密鼓地商量着为我们"定婚",我们两人各自听在耳里,放在心里。每天晩上,在村学校听鼓书的时候,我们两人便各自隐在那杂乱无章、人声鼎沸的环境里,怀着急切的心情,用各自的眼睛搜寻着对方,一当四目相对,便迅捷躲开。如此这般的目光交汇,让我们两人心跳加速,脑海里一片空白……从正月初到正月十六开学离开家乡,我虽然天天都去"听书",但从未有一句书词入耳。曾经记得有这样的一首诗:常恨言语浅,不及人意深,相见两相视,脉脉万重心。这首诗歌倒很附合我们两人当时的心情。从那时候起,我的心里便住进了一个人,直到现在五十多年过去了,她未曾离开过我的心中一分半秒。人常说"一见钟情",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吗?从那时起,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她。
       从二十岁起到现在的古稀之年,半个世纪以来,我为人们书写的对联不及其数,毎当乡邻们遇到婚丧大事或喜庆节日,都会请我去给他们书写对联。"一朝喜结千年爱,百岁不移半寸心",这是我一生中最喜欢的一副对联,也许我曾经书写过它不下百余次,这副对联也正是我与老伴五十年婚姻生活的真实写照。
       我们的婚姻是以真爱为基础的。我们一生的恩爱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是用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述清楚的。青壮年时期艰难困苦的生活环境,使我们真正经历了风雨同舟、相濡以沫的岁月,使我们的爱历久弥坚。

       我们于一九六六年农历正月定婚,一九六九年正月十三日举行结婚典礼。那时候我们家的经济条件异常艰难。父亲在生产队参加农业劳动,每天的工资是十分工分,全年总计可做工三百个左右,年终结算,我们村的分红每年基本上都是三角钱左右,这样算来,父亲一年的工资收入就只有九十元左右。母亲长年患风湿骨痛病,不能下地干活,只能在家里做做饭,喂几只鸡或者一年喂一头猪贴补家用。实际上,我能够读书到中师毕业,完全是母亲喂鸡喂猪的功劳。
       我从定婚到结婚,总共花了有三百块钱左右,这三百块钱全部都是借来的。
       所谓借来的,并不是只借钱,而是还包括借布料,借成衣等。我们结婚时,送给老伴的衣物,除了被面是我在隰县师范读书时打工赚钱买的外,其余的如:毛衣、布料、床单、被褥的里料䓁䓁都是借来的,(或借钱买,或直接借布料)。结婚时,我自己不仅没有买新衣服,甚至连被子都是借的,结婚那天,我穿的衣服也是借的,借了张大头结婚时的衣服,穿着举行完了结婚典礼之后再还给人家。
       记得我们办喜事的前两天,全家人商量着给我借结婚当天我要穿的衣服,我的堂兄刘喜顺一时不能控制感情大哭起来,引得整个家族男女老小都哭作一团。堂兄便哭边说,他结婚时穿的衣服都是借来的,现在弟弟结婚了,又与他当年一模一样,借衣服结婚,为什么我们兄弟俩就都是这样的命苦呢?我强忍着泪水,没有让泪水流下来。事情传到我岳母的耳朵里,那天晩上,她托人给我家送过来一块七尺长的兰布,让家里人给我做一件结婚当天穿的衣服,我没有接受。
       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连一生只有一次的结婚都设有一件新衣服穿,我也不知道我的父母以及世界上的其他父母,面对自己的儿女在结婚时没一件新衣穿这种情况时,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结婚以后,那年上半年,因为文化大革命,工作没有着落,我便在外打工,那时候我在外打工每天可赚八角钱。直到一九六九年的九月份,我才被蒲县教育局分配到乔家湾井上学校。
        参加工作后,我的工资是每月二十九元五角钱,从参加工作的那一个月起,我便正式担负起了家庭生活的担子,每月的工资粮站买口粮需五元,家里买煤油、食盐、火柴、碱面、煤炭等日常用品大约需五元,每年队里分口粮,每口人每年大约一百二十斤到二百斤原粮不等,吃到第二年三四月份便吃完了,所以每年从四五月开始便需用钱买玉米吃。每斤玉米三角线,每月买五十斤玉米就需十五元钱,我的工资一年下来也很难拿出五十元钱来还债,所以结婚时欠下的三百二十三元的债务,我用了六七年的时间方才还清。那些年,我虽挣着钱,但并不能为自己随意的花一分钱,老伴要买一件新衣服,也需要自己去山上采摘连翘卖钱才能买衣服。我们省吃简用,一分钱分成两半的花,父母从来也没有替我归还过一分我结婚时欠下的债,也就是说,那时候,我们结婚没有花过父母一分钱。即使如此,父亲还是到处宣称他们的儿子不孝顺,他们花不上儿子挣的钱,说我挣的钱不知都到哪里去了。
       与我的同令人相比,别人都有父母的给予与支撑,生活比我们轻松得多了。从那时候开始,我便下定决心:将来我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女,在他们结婚的问题上,我决不会让他们受到半点的委屈。我要尽我最大的努力,让我的儿女们生活的尽量好些、好些、再好些,不要再重复我走过的老路。
      经历过磨难的人,才会知道生活的艰辛与不易。1971年2月24日,农历正月二十九日,大女儿刘春琳出生,1972年8月7日,农历六月二十八日,大儿子出生,起名:刘永昌。1974年10月17日,农历九月初三日,二女儿刘蒲琳出生。
       结婚后,我和老伴便开始规划我们的一生,创建美好的未来,因为我是独子,因此我渴望着我的将来能够儿女成双成对。两个女孩、一个男孩的降临,使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每天早晨精神百倍的去上班,晚上高高兴兴的回到家,温馨的家庭使我每天都精神饱满,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对工作充满热情与钻研精神,工作上也受到领导、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和赞誉。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想到,一九七九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飞来的横祸,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规迹,将我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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