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杜新 湖北襄阳卫监)
根据 年 月 日现场检查情况,依据《执业医师法》、《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得采购未经备案品种、品规的抗菌药物;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执业医师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五、你单位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你单位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应立即停止使用抗菌药物,停止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责令你单位在15日内按照规定到***卫生计生委进行核准 ,限期届满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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