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主要有:
(1) 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 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 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
(8) 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组织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重要组成部分。
现行税种:17种,分别是
1、增值税
2、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房产税
8、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土地增值税
11、车船使用税
12、船舶吨税
13、关税
14、耕地占用税
15、契税
16、烟叶税
17、环保税
18、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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