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上诉可以引起第二审程序。民事、行政诉讼的上诉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还是不服的,可以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决的升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及各方当事人抗辩、提交证据等情况,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或者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裁定;
当事人对于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不服的还额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可以作出不同意监督或者同意监督的决定书。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