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组分别对县交运局、水利局、供销总社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对各部门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逐一进行了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被监督单位仔细对照县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部分内容进行再细化、再完善,并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部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制定落实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担当。
二是细化责任清单。责任清单要体系完整、覆盖全面、责任到人、任务到项,要与工作岗位分工相匹配,避免千人一面,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三是强化日常督查。加强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情况台账管理制度。对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纪检组将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同时强化责任追究。
目前,三家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已经派驻纪检组修改完善,拟待党组会审议通过。(周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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