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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知识考点:谈判与协商的区别
【导语】司法考试的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无忧考网特为大家带来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知识考点:谈判与协商的区别,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更多司法考试相关信息请访问无忧考网国家司法考试栏目。

  【问题】谈判与协商的区别。
  【回复】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作谈判。外交谈判是指国际上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方面的谈判,是正式的。
  所谓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抱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通过摆明事实,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从而找出解决问题、解决争议办法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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