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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请关注:漏税、偷税、逃税和您有关吗?


导语:近期不少企业家和企业都在向道达团队咨询税务合规的问题,其中提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某种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偷税”?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对一组概念进行区分:即“漏税”、“偷税”和“逃税”。道达团队将在本文中解读“漏税”、“偷税”和“逃税”的概念、区别、责任及应对方法,以便帮助纳税人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一、什么是漏税、偷税和逃税

区别主观主要行为目的
漏税过失
1、如实申报但未/少缴税;或
2、未意识到要申报,也未缴纳
并无不/少缴税的目的
偷税故意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不/少缴税
逃税故意
1、实施了上述“偷税行为”;
2、
被税务机关通知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后未及时履行;
注: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即使已补缴,也可能被认定为逃税罪
不/少缴税
道达解读:
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漏税是纳税人在没有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主观意图的情形下的过失行为,或者税务机关基于举证倒置无法推定纳税人存在偷税故意;偷税是纳税人主观上具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故意,是恶意的;逃税是在偷税的基础上,要么是5年内的“累犯”,要么是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及时补缴。

二、漏税、偷税和逃税的责任


1、漏税的责任
对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通常采取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主要根据过错程度)的方式追究纳税人行政责任。
2、偷税的责任
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通常采取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主要根据过错程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逃税的责任
对于构成“逃税罪”的,逃税金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单位犯逃税罪的,采用“双罚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逃税罪处罚。上述人员不只限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包括公司股东、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直接参与了偷/逃税行为的人员。

三、漏税、偷税和逃税的应对方法



1、漏税的应对
因“漏税”往往是纳税人无意识或过失造成的,但该行为却可能导致其受到等同于“偷税”的行政处罚,因此道达建议
  • 核查自身应缴纳的税种、税率及税额;
  • 核查相应税款是否已过税款追征期
  • 若未过税款追征期,应核查并确定税款滞纳金起算时间并积极配合补缴以达到减轻税务处罚的效果。
2、偷税的应对
因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享有无限期追征权力,而“偷税”和“漏税”的认定存在十分模糊的地带,且其衍生的责任风险不同(“偷税”可能会恶化为“逃税罪”),因此道达建议
  • 寻求专业税务律师厘清究竟是“偷税”还是“漏税”
  • 通过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整理证据并行使程序性权利,包括口头及书面的申辩),减轻主观故意
  • 如发现税务机关的认定有误,应积极行使听证、复议及诉讼等权利;
  • 厘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并积极配合补缴以达到减轻税务处罚。
3、逃税的应对
因“偷税”与“逃税”存在行刑交叉的可能,一旦税收违法事态处理不当,则可能进一步恶化为“逃税罪”,因此道达建议
  • 若税务处理文书尚未下达,则纳税人应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上及专业税务律师的配合下,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的口头、书面沟通;
  • 若纳税人已被税务机关认定偷税并已下达税务处理文书(包括事前税务事项告知书、拟处罚告知书等),应厘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并积极配合补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义务;
  • 若对税务机关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或税务处罚决定仍有争议,必要时采取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阻却纳税人偷税行为上升至刑事犯罪的可能。
在此需要重点强调的是一种特殊情形,对想要退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管而言尤其需要关注
法规:逃税罪的责任主体包括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背景:企业实施逃税行为后,直接负责税务的主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已经发生变更或已经退出公司。
情形:税务机关下达税务处理文书,但新上任的主管人员不配合税务机关,不履行纳税义务。
结果:结合现有的逃税罪司法实践,前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此时难以采取积极的行动阻却企业偷税行为上升至逃税的刑事责任,最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因此,对于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负责相关税务事项的公司高管而言,在任期间及离任时均应对企业税务合规予以高度关注,避免离任后对于公司的“失控”招致逃税罪的牢狱之灾
注2:上述应对方法为本团队律师的办案经验总结,但鉴于各地税务机关在实操层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案件情况也存在复杂性,我们建议如有疑问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咨询本律师团队。

四、结语


鉴于税收争议问题往往需要结合商业、法律和财统筹考量,且不同税收争议阶段的应对措施不尽相同,常见阶段包括:税务机关是否已启动稽查程序、是否还有申请税务听证的可能、税务处理或处罚文书是否已生效、是否已过税务文书所列补缴期、是否已过对税务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税务局是否已将案件移送公安、公安是否已刑事立案等。因此,我们建议纳税人一旦遇到税务争议问题,应及时聘请具有复合型能力的综合性税务律师团队进行咨询或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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