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的思维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起诉书形成哪些地方薄弱的,哪些地方是要补充的。律师在法庭上一定要多说不,一定要对对方证据存疑。对方对自己证据有误解时,一定要释明清楚,因为会记录在案。要尊重对手。对对方证据的肯定或否定,要说具体。
(二)庭辩要准备证据目录,证据目录体现哲思。编制证据目录是律师的基本功之一。证据目录可以观点分组,说明证据的来源,要强调证据的提取人,律师提取证据时,要将证据提取的过程记录下来。制作证据提取笔录,将证据来源与证据形成的时间分开说明。
(三)辩护词的准备,但每一次的庭审与准备都会有差别,庭上会有新情况,公诉人有可能把律师要讲的话都讲了,但不要跟着公诉人的思路走,他们的观点一定要驳反,击的时候一定要自己立论,有自己的观点。
(一)辩护词请勿照本宣科:辩护效果会因你念辩护词会大大降低。辩护词的措词和法庭气氛是相联系的。吸引法官耐心听你说。在你发言的时候,你是主持人,是整个法庭的中心,整个氛围要围绕你,整个气场要笼罩法庭。法庭辩护环节要注意口语化和时间分配。
(二) 法庭辩论要学会技术性“妥协”:我们对于公诉人的观点,有道理的部分吸收进来。如果有好几条罪状,对哪条罪状无异议。分清定性无争议,有求同部分。事实怎么样,定性怎么样,量刑怎么样。妥协是互相让步的结果,是解决矛盾的方式。
(三)律师要懂政治、国家形势、人情世故。律师在法庭要展示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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