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1693年-1765年),'燮'读音xiè,字克柔,号板桥、板桥道人,江苏兴化大垛人,祖籍苏州,清朝官员、学者、书法家,画家。“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
郑板桥画竹,“神似坡公,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清代学者像传》他一生的三分之二岁月都在为竹传神写影,他曾有诗写道:“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少年时,屋旁有一片竹,他于是在窗上糊上白纸,白天的日光和夜晚的月色将竹影投射到窗纸上,他觉得零乱的竹影就是天然图画。
后来他说:“凡吾画竹,无所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中耳”。他通过观察和艺术创作的实践,提炼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理论。“眼中之竹”是自然实景,是对自然的观察和从中体验画意;“胸中之竹”是艺术创作时的构思;“手中之竹”是艺术创作的实现。他把主观与客观、现象与想象、真实与艺术有机地融为一体,创造了师承自然,而又高于自然的境界。
在《题画竹》中,他总结自己的画竹之法:故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迈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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