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 energy
锐/创/动/力
SEE YOU FUTURE
2016 . 12 . 23
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申报书的填写已经开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已经陆续发布了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中关于【联合申报协议】签署让大家有些困惑,预申报时的联合申报协议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内容该包含哪些,具体该如何签订? 小锐结合2016年度申报的经验和国科管系统的通知要求,整理形成此文供大家参考。
预申报和正式申报对联合协议签署的不同要求:
预申报阶段: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任务(课题)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
正式申报阶段: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需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注:不同专业机构要求所有区别,请大家关注国科管通知具体要求
联合申报协议签署的目的:
联合申报协议没有固定格式,只要能实现并满足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的几个主要目的即可:
确认各参与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申报;
确保各参与单位知道和哪些单位一起联合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知晓并同意各单位共同申报项目;
各单位知晓在项目中的角色、任务分工和责任划分。
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从专业机构公布的预申报形式审查没有通过的原因来看,联合申报协议内容或签章不符合要求是其中之一。一份合格的联合申报协议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联合申报体的组成单位介绍
各单位任务分工、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和经费分配情况
关于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划分,纠纷处理等其他约定
所有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签字(详见参考模板签章页,模板获取方式见文末)
签署形式:
联合申报协议书签署没有固定要求,可以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两两签订,也可以所有单位共同签订。但是无论两两签订,还是多家单位共同签订,建议协议书的正文内容保持统一,都应包含上述几部分内容。
常见问题集锦:
Common problems
1、正式申报书提交需要附上联合申报协议原件吗?
答:原则上不需要提供原件,正式申报书提交只需要附上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带条形码的联合申报协议扫描件即可。但是出现扫描件不清晰等情况,专业机构有可能会联系申报单位补充原件。
2、预申报已经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还能在正式申报中继续使用吗?
答:预申报时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已经包含申报联合体组成、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内容,且参与单位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不需要再重新签订联合申报协议。
P.S. 如果预申报使用小锐提供的联合申报协议模板,不需要重新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啦,模板已经包含了正式申报的所有内容。
3、如两两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每一份协议中都需要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和合作单位同时签署吗?
答:不需要。如果是项目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非课题牵头单位)两两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只需要合作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4、新增参与单位是否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答:需要。
联合申报协议书参考模板获取方式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