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邵武县属福建省建阳专区。
1956年建阳专区改南平专区,属之。
1970年复名建阳地区,属之。
1983年10月,撤县建市。
1988年,建阳专区又改南平专区,隶属南平专区。
199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地级市,属之。
民国2年(1913年),废府存县,属福建省建安道。民国16年废道后直属福建省。民国23年(1934年),邵武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9月(1935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吴主孙休罢都尉,置建安郡,立昭武镇,后升为昭武县。西晋元康元年(291年),惠帝司马衷为避其祖司马昭讳,改名邵武县。其时建安郡属江州管辖。东晋太宁元年(323年),又改邵武县为邵阳县(一作武阳)。南朝刘宋永初元年(420年),又改邵武县,仍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全国郡、县俱废,邵武改属泉州(即今福州)。开皇十二年(592年),恢复邵武县,并将绥城县(今泰宁县)并入邵武。其时,建安郡属抚州。大业元年(605年),抚州改为临川郡,邵武属临川。
唐武德四年(621年),绥城从邵武分出,复立为县,邵武属建州。贞观元年(627年),建州归江西道管辖。后晋天福元年(936年),改邵武县为昭武县。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昭武县为邵武县。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邵武设军,县为军治,军属福建路辖。同年划邵武财演镇为光泽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县为路治,路属福建道管辖。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邵武路为邵武府,县为府治,府属福建布政使司管辖。清隶属关系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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