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二年,当时的东南第一大港口宁波,来了两拨来自日本的朝贡船队,他们分别来自日本国内的两大势力:大内氏和细川氏。当时日本群雄鼎立,不是所有势力都有资格向大明朝贡的,朝贡的势力必须持有大明朝廷颁发的“勘合”才能有资格。
当时最新的勘合本是在足利氏手中,后被新崛起的大内氏夺去。而另一强藩下手较晚,只能从足利氏那儿抢得弘治年间颁发的“勘合”,是过期的。当两只船队到达宁波港之后,大明的官员发现细川使团的“勘合”已经过期作废了,按照规矩应该是连人带货返回日本的。不过他们的副使宋素卿是华人,深知大明官场的那些事儿,于是通过重金贿赂当时检查的大明官员,承认他们的合法性,并且让他们优先进港验货。这种公然违规的安排激怒了同行的大内使团,于是两个日本使团大打出手,大内使团杀死了细川使团的正使,并且放火烧了招待他们的宴会厅和细川使团的所有船只,后来更是将一个姓袁的明朝军官绑架,夺船扬帆而去。
这就是明朝历史上著名的“争贡事件”。在隋唐时期,日本虽说师从中华,但从来不臣服,宋朝之后更是如此,那么到了明朝,为何有势力的藩主都要争抢着朝贡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巨额的利益所图。中国历代的封建王朝,对外国基本上采取的都是利益羁縻的政策,只要你承认我是老大,来朝贡,那么一切都好说。朝贡外交的核心其实就是花银子买面子,那一个个的天朝盛威之后,是以大把大把的银子作为代价的。
早在隋朝,杨氏统一了中华之后,隋炀帝为了炫耀国力,就曾在张掖开设万国贸易大会,用厚礼引诱西域的商人来天朝做买卖,还下诏西域商人所经过的地方郡县都要殷勤招待。据《资治通鉴》的记载,到了大业六年更是玩得离谱,当时东都洛阳的老百姓估计是经过朝廷的外事纪律培训,告知对胡人只能摆阔,不能示穷,可人家是走南闯北的生意人,不是傻子,于是便问洛阳市民,你们中国也有穿不起衣服的穷人,为什么要用锦帛缠裹在树干上呢?“中国丰饶,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惊叹。其黠者颇觉之,见以缯帛缠树,曰:‘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估计这个问题事先没做好预案,所以洛阳的市民回答不上来,“市人惭不能答。”
隋朝虽说短命而亡,可隋炀帝的这番外交思路却是被后来的统治者们很好地继承了下来。特别是到了明清两朝的时候,更是如此。明朝在建国之后,就曾下诏称“贡奉之物不必过厚,存其诚敬可也。”,也就是说来天朝朝贡的礼品不必太丰厚,只要表达一下你们敬重我的意思就行了,但同时赏赐给朝贡者的礼物,却是数倍于朝贡品的价值。明成祖时期,朝鲜国王李芳远朝贡积极,态度恭顺,龙颜大悦,一次就派使节去朝鲜赏赐李芳远本人“白金二千两、文绮表里二百匹、纱罗绒锦五十匹、马二十匹赐芳远”,赏赐王妃“文绮表里八十匹”。因为明清两代长期禁海,外国与中华不能自由贸易,而对朝贡船队网开一面,允许其搭载本国货物来中华售卖,并采购中华货物回国,一个来回获利甚多。
这对于对周边的国家而言,既然朝贡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那傻子才不愿意去干呢,这也正是日本使团“争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这种“厚往薄来”的亏本买卖,当然不会对紫禁城里的皇帝及其嫔妃的生活有啥影响,亏了的是老百姓的日子,不仅老百姓,有时候连官员的日子也要受影响。
如东南亚各国的贡品多是苏木、胡椒等特产,多年来胡椒存在朝廷库房里,太多无法消耗,在明宣宗时,有一段时间竟然下诏,南北两京的官员发工资,用胡椒等实物抵扣。估计很多官员拿着大包小包的胡椒回家,心里有苦说不出,只能暗下决心从老百姓那里捞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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