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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朝代的老人最幸福,只要年过七十,就能够享受处级待遇

现如今的社会已经逐渐进入到老年化阶段,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问题。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纵观整个历史,历朝历代赡养老人的做法差异很大,这其中最好的要属汉代。

汉代老人

西汉初期,国家刚恢复安定,汉高祖就颁布了养老的诏令,规定凡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当时规定凡是五十岁以上的子民,人品好,又能够带领大家向善的,便可以担任“三老”的职务,这是古代执掌教化的官员,乡、县、郡都曾先后设置过,可以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另外还可以免除徭役,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

到了汉成帝的时候,又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低到了七十岁。每年的秋天,由当地的官员进行人口普查,然后登记造册,并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这在《后汉书礼仪志》中有过明确的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

汉代赐予老人的王杖

这授杖仪式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给你根玉杖就完事儿了,它可是有着大作用的。当时的诏书中曾明确的记载道:“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这其中的“六百石”是一个官职,具体的行政级别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言下之意就是说,汉代七十岁的老人享受的是处级的待遇,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

除此之外,当时的老人还被允许“行驰道旁道”,这里的“驰道”是指皇帝专门行车走马的道路,别人是绝对禁止行走的,哪怕是皇子也不行。可见当时老人们的待遇是有多特殊。

汉代赐予老人王杖的诏书

除了这些之外,当时还规定各级官府禁止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系拘,也不准辱骂、殴打,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弃市”(就是在人众集聚的闹市,对犯人执行死刑)。当年汝南地区有一亭长张熬辱骂殴打了受王杖的老人不说,还拉他去修路,这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议论。结果最后张熬被判弃市,这在今天看来完全的不可思议。

也许是受到了汉代的影响,以后的各朝各代在对老人赡养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逐渐形成了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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