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因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简称“鄂”,省会为武汉。截至2014年底,全省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包括39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含3个省直管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竹山县,隶属于湖北省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秦巴山区腹地,北属武当山,南属大巴山,北邻陕西省,南连重庆市,位于鄂、陕、渝三省市交界处。
竹山县境,为古庸国故址,楚庄王三年(公元前611年),庸国被楚、秦、巴三国所灭后归入楚国版图,被设置为上庸县。
秦朝统一中国后,在庸地复置上庸县(治今竹山县东南)。此后,秦汉至南北朝,仍为上庸县。
南梁天监二年(503年),析上庸县另置安城县;候景之乱时,地入西魏,西魏废帝元年(552年),改安城县为竹山县。
北周时,改上庸县为孔阳县。隋朝开皇十八年(598年),孔阳县复名上庸县。
隋唐及五代,今县境仍为上庸县、竹山县并存。
北宋雍熙三年(986年),省上庸县入竹山县。
明朝洪武七年(1374年),省竹山县入房县;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竹山县;成化十二年(1476年),割竹山县西尹店社置竹溪县。
明朝时,竹山县先后隶属于襄阳府、郧阳府;清朝时,竹山县隶属于郧阳府。
建国后,竹山县先后隶属于湖北省郧阳专员公署、郧阳地区专员公署、襄阳专区专员公署、郧阳专区行政公署、郧阳地区行政公署。1994年10月,地级十堰市成立后,竹山县隶属十堰市至今。
竹山县,古称上庸县,自楚庄王三年(公元前611年)始置上庸县,迄今已有2600多年历史,西魏废帝元钦因境内茂林修竹、山清水秀而改称“竹山”。
目前,竹山县总面积3587.8平方公里,下辖9镇8乡254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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