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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现在正在进行中,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或多或少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以及一些纠纷,下面这个三种情况,相信你也遇到过,到底咋解决?或者说到底答案是啥?我们一起来看:
一、土地租给了别人,确权时归谁?
有些朋友租的别人的地(代耕者),但是已经种植了好多年,土地的各种费用都是自己再交,那么在确权时,应不应该归自己,这个答案是否定的,确权时还会归原来的承包者,而不会给代耕者,一般都是口头协议或者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不过,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建议还是写清楚为好。
二、和别人交换的土地,咋确权?
如果按照大家认知的常理来看,和别人交换土地后,确权时就按照交换后的来,但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双方没有争议,都认可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来,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有异议的,就要先交换回来,在进行确权。
三、以前放弃的土地,现在还能拾回来吗?
由于搬迁到城市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自己以前放弃土地的,这次确权想把土地要回来,这样可以吗?如果当时放弃的时候,有签字盖章或者是集体强制收回的话,是不能在拾回来的,好事不能都能得到。既然以前放弃了,那也就不在享受这次的确权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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