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结婚的时候,爸妈替我出了婚房的首付,那个时候爸妈还要供弟弟上学,因此我自己每个月还贷终于把贷款还清了。
几年后,因为和前妻感情不和,我们离婚了。于是我把当初的那套婚房改成了爸妈的名字。
两年前,我做生意发了一笔小财,我又全额买了一套房子,把爸妈接过来和我同住。今年年初,我又看中了一套新区的房子,想着弟弟和儿子还没房产呢,于是我把这套房子上了他俩的名字。
弟弟找个女朋友,两人很快谈婚论嫁了。于是两家人见面了,商量的无非就是婚宴、彩礼、房子车子的事情。
最后说到房子上,女方要求把有弟弟名字的那套给他们做婚房,但是要把我儿子的名字改成她的。其实关于车子和彩礼问题,我都没有异议,这几年我发展的不错,也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我心里有点不乐意,还是点头了。
哪料到,女方更加变本加厉,说要把我当初结婚的婚房卖掉给他们做生意,我一下就炸毛了!这几套房子都是我的血汗钱,这算下来,女方从我这里要拿走200万多万。
因为我坚决不同意,和未来弟媳一家不欢而散。现在父母和弟弟都在和我置气,为了弟弟,我真的应该把自己的房子拱手让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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