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老了,作为子女应当赡养他们。
中国自古一直都是儿子养老,形成这样的原因并不是说儿子孝顺,女儿不孝顺。主要还是财产的分配和继承,因为一直都是儿子继承父母的财产,女儿一般不继承。这就是一个得到和付出的关系,得到多少就得付出多少。在中国,儿子结婚是要花掉父母半辈子心血的,女儿出嫁不要彩礼或者反还彩礼就已经很难得了,就算出嫁装的也不会有儿子结婚的花销大。
中国现代国情出现了大批独生子女,这里面就有很多的女儿,她们就会全部的获得或继承父母的财产,所以她们也有为父母养老的义务。享有多少权利就得尽多少义务。我们不能儿子占有父母全部财产却要女儿共同赡养老人。不能在享有权利时忘记公平,而在尽义务时讲孝道。
当然我们也不要一味地谈权利和义务,人还是要有人味的,如果儿子不孝顺,不肯赡养老人,这时女儿不要一味的拿财产说事一味的指责,应当主动站出来赡养父母,给父母一个安详的晚年。毕竟父母对我们有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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