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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保健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营养与保健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采  购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附表............................................. 4
第二部分   磋商公告........................................... 7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0
一、磋商文件的说明........................................ 10
二、投标资格及资质文件.................................... 11
三、投标报价............................................. 11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4
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
七、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及标记............................ 16
八、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17
九、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8
十、磋商保证金........................................... 18
十一、磋商及成交......................................... 19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十三、保密和披露......................................... 20
十四、询问和质疑......................................... 20
十五、签订合同........................................... 22
十六、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23
十七、成交服务费......................................... 23
第四部分  磋商货物内容....................................... 24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8
第六部分  磋商程序........................................... 31
第七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文本)............................... 35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顺序................................. 39
第九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52
第一部分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营养与保健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
3
项目内容:电子分析天平、酸度计、数显恒温培养箱等。
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预算金额: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6
采购单位名称:
7
磋商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不超过预算的2%),以电汇、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8
供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完工
9
质保期:一年(大中货物保修期按照该产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为准),质保期起算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中标人应无偿负责本项目的维护(维修和保养)除尘、更新、更换维护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毁损设备的更换和技术支持等。
10
付款方式:签订项目合同后付30%,学校验收合格后,再付60%,培训教师前使用正常,经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11
发售招
标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4日
地点
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直接派人前来购买(需携带第13条要求的资料)。
12
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6)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交纳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7)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4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本,副本2本,电子版1份(U盘)
15
*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不退还,电子版内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包括签字和盖章),文档格式DOC或DOCX或PDF
16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14时30分
1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10日14时30分
18
磋商时间:2020年9月10日14时30分
19
磋商地点:
20
采购代理地址:
21
项目联系人:
22
财务联系人:
23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山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
24
邮编:030006   邮箱:
25
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前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调整,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第二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养与保健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营养与保健省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电子分析天平
9
2
酸度计
9
3
数显恒温培养箱
1
4
台式离心机
1
5
数显恒温水浴锅
2
6
蛋白质速测仪
3
7
农药残留速测仪
9
8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仪
2
9
食品热量分析仪
1
10
食品营养成分分析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11
皮褶厚度计
9
12
人体成分分析仪
1
13
工作台
9
14
教师工作台
1
15
实验凳
50
16
身高体重计
3
17
营养膳食宝塔食物模型
1
18
婴幼儿膳食宝塔模型
1
19
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
45
20
智能营养配餐系统
45
21
食品安全监测系统
45
22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10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 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10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5)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6)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交纳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7)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注:1、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4)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说明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函中所述的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二)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为了便于理解,定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供应商”,其文件为“响应文件”。
2、“备查”是指响应文件内相关资料出现不清晰或评委认为有疑问等情况,可以要求查看原件,但不作为必查项。
(三)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要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磋商的所有费用。
(五)磋商文件的构成
1、前附表;
2、磋商公告;
3、磋商须知;
4、磋商内容;
5、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6、磋商程序;
7、合同格式;
8、响应文件格式及顺序;
9、合同特殊条款;
(六)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山西立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资格及资质文件
(一)投标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报价要求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磋商内容进行报价(即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本次报价应包含:
①项目内容基本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和所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
②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等相关费用。
2、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③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辅材、辅料或货物,必须是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的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可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辅材、辅料或货物,如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需要提供相应的认证截图证明材料。
(6)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辅材、辅料或货物,如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里的强制认证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应的强制认证截图证明材料。
同时,*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二)响应文件的构成
*1、投标函(见'磋商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4、竞争性磋商采购报价单(第一次)(见'磋商文件格式’);
*5、分项报价表(见'磋商文件格式’);
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11、无犯罪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2、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仅企业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区间为近三年)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证;
*15、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交纳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业绩证明资料(附同类合同和正式发票的复印件);
17、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18、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19、投标产品介绍、原厂中文宣传资料、产品手册、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20、对交付时间的响应承诺;
*21、对产品质保期的承诺;
22、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23、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2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及材料的所有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并胶装成册。
注:磋商文件中带“*”的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不满足均会导致投标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3、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资质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4、书面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统一编目、编码胶装,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加“*”项资格证明文件、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以认可。
5、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6、竞争性磋商采购报价单是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提交,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投标人对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顺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9、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 、不得涂改或增删。
10、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及标记
(一)响应文件的份数
响应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右上方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任意选用一本作为“正本”,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于一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
*2、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报价单密封于一袋内(报价单须为原件)。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
*3、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于一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
4、如果供应商将证件原件或样品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则视同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而不予退回。
5、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八、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记录、社会保障金交纳凭证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
3、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4、未提供本文件中带“*”号部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不全或无效的;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带*号的资格及资质证明文件有疑义的,有权对其原件进行查验,如若经查验后与响应文件不相符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打印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货物的技术要求、质保期和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9、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11、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内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却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的;不真实、不清楚、不全面的,影响评标的;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5、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无法打开、打开后内容空白、不全或乱码的;
1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投标人的报价,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原因或磋商小组认为其提供的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
17、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录音、录像、拍照的,未经允许进入评标会场的,扰乱评标会场秩序的;
18、现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九、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12000元人民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公户以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到账为准)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相应款项后,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将两份采购合同原件于合同签订当日内送回招标代理公司以便公示。
(二)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在交货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返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5、成交供应商未在合同签订当日内将合同送回招标代理公司的;
6、扰乱评标现场秩序的;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磋商及成交
(一)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一对一的磋商,根据磋商采购的评审原则及办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写出评审结论报告书。
(二)确定成交单位后,山西立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成交公告,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如存在打分存在较大偏差的,本次招标主持人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做出解释。
十三、保密和披露
(一)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二)披露
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四、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一)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一次性在2020年8月31日18:00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三)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四)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同一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
(五)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邮编、地址。
(七)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规定日期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九)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做质疑不成立处理。
(十)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十一)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二)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十五、签订合同
(一)成交通知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不退还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采购合同于签订当日内交回招标代理机构以便公示。
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5、违反第1、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加盖公章)。
2、验收标准: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结果
1
品牌产地是否正确
2
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3
技术参数是否相符
4
数量是否正确
5
包装是否完好
6
是否具有合格证
7
是否具有保修卡
8
是否提供检测报告
9
安装调试是否正常
10
试运行是否正常
11
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12
其他内容与合同条款是否一致
说明:是在“验收结果栏”内打“√”,否打“×”。
十七、成交服务费
(一)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二)成交服务费以银行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且代理服务费与保证金不得互抵。
第四部分  磋商货物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子分析天平
1.准确度级别:I级;2.称量范围(g):0-220;3.实际标尺分度值(mg):0.1;4.去皮范围(g):0-220;5.重复性误差(标准偏差)(g):0.0002;6.线性误差(g):±0.0005;7.稳定时间(典型)(s):≤8;8.积分时间(可调)(s):2.5/5/10;9.秤盘直径(mm):80;10.外形尺寸(mm):350×215×340;11.净重(kg):6.8;12.电源:220V·50Hz/5V·2.5A;13.功率(V·A):15;14.砝码(量值)(g):200
9
2
酸度计
1.测量范围:(1)pH:0~14.00pH(2)mV:±1999mV(3)温度:0~60℃;2.分辨率:pH:0.01pH;
3.温度:±1℃;4.精度:pH:0.01pH,温度:±1℃;5.温度补偿:0-60℃手动/自动补偿;6.基本配置:E201-C-W塑壳PH温度电极,PH标准校准试样,7号DC1.5V电池4节。
9
3
数显恒温培养箱
1.电源电压:AC220V   50HZ;2.控温范围:RT+5℃~60℃;3.温度分辨率:0.1℃;4.温度波动度:±0.5℃;5.工作环境温度:5℃~40℃;6.容积:70L;7.内胆尺寸mm:350*450*450;8.外形尺寸mm:460*570*770;9.功率:0.4kw;10.载物托架:2块(标配);11.定时范围:1~9999min
1
4
台式离心机
1.最高转速:16500rpm;2.最大相对离心力:18757×g;3.最大容量:12×5ml;4.定时范围:1min~99min;5.转速精度:±20r/min;6.支持电源:AC 220±22V 50Hz 10A;7.总功率:420W;8.整机噪声:≤ 65dB(A);9.离心腔直径:Φ200mm;10.外形尺寸:315×270×240 (mm);11.外包装尺寸:380×350×300 (mm);12.净重:17kg
1
5
数显恒温水浴锅
1.孔数:6孔双列;2.加热功率:1500W;3.工作尺寸:500X300X120;4.熔丝管:10A;5.温控范围:室温-100℃6.温控精度:带搅拌≤±0.5℃/不带搅拌≤±1℃;7.温升速度:由室温升至沸点≤70分钟;8.搅拌功率:3-6W;9.工作电源:AC220V 50Hz / AC110V 60Hz;10.使用环境:(1)环境温度:5℃-40℃(2)相对湿度:≤80%
2
蛋白质速测仪
1.检出下限:0.5%;2.检测范围:(0~50)%;3.吸光度值范围:0.000-4.000A;4.重复性:±0.1%(A);5.重复性误差:吸光度(A)≤0.003;6.稳定性:光电漂移(A)±0.002(3分钟);7.吸光度准确度:±2.0%;8.线性误差:±1.0%
3
6
农药残留速测仪
1.波长配置:410nm;2.抑制率显示范围:0%~100%;3.抑制率测量范围:0%~100%;4.透射比准确度:±1.5%;5.透射比重复性:≤0.5%;6.漂移:≤0.005Abs/3min;7.抑制率示值误差:≤10%;8.抑制率重复性:≤5%;9.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安卓操作系统,主频1.88Ghz;10.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11.仪器内置锂电池,可不受电源限制,可外出工作。
9
7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仪
1.主控芯片采用ARM Cortex-A7,RK3288/4核处理器,主频1.88Ghz,运转速度更快速,稳定性更强;2.显示方式:7英寸液晶触摸屏显示,人性化中文操作界面,读数直观、简单;3.交直流两用,直流12V供电,可连接车载电源,可配6ah大容量充电锂电池,方便户外流动测试;4.四波长冷光源,每个通道均配置410、520、590、630nm波长光源,标配先进的光路切换装置,专利光路切换功能可实现最多64波长,并且所有检测项目可实现所有通道同时检测;5.光源亮度自动调节与校准;6.智能恒流稳压,光强自动校准,长时间连续工作光源无温漂现象;7.内置新国家限量标准,与所测结果进行现场比对,并持续更新标准;8.不间断进样,连续检测;9.样本编号自动累加;10.检测项目可扩充;11.检测结果可批量打印,批量上传;12.检测结果为Excel表格,连接电脑即可拷贝;13.检测结果存储容量20万条;14.标准USB接口,免驱动安装。
2
8
食品热量分析仪
1.热容量:约10500J/K;2.测量精度:国标GB/T213-2008;3.电源电压:AC220V±15﹪ 50Hz;4.功率:100W;5.准确度:5次发热量测定,其平均值与标准热值之差不超过40J/g;6.单次热量测试时间:约15分钟;7.温度分辨率:0.0001k;8.测温范围:0-45℃
1
9
食品营养成分分析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显示器:大屏幕彩色中/英文触摸显示屏;2.波长驱动:自动;3.波长范围:190nm~1100nm;4.波长准确度:±0.5nm;5.波长重复性:0.2nm;6.光谱带宽:1.7nm;7.透射比准确度 ≤0.3%T;8.透射比重复性 0.1%T;9.透射比范围 0~200%T;10.吸光度范围 -0.4~4A;11.浓度显示范围 0~99999
12.杂散光≤0.03%T;13.稳定性±0.0007A/h;14.基线平直度±0.002A;15.噪声 0.0005A;16.输出接口 USB RS-232;17.扫描、动力学 具备;18.光源 进口长寿命氘灯/钨灯
1
10
皮褶厚度计
1.测定部位:上臂部--右臂肩峰至桡骨头连线之中点,即肱三头肌肌腹部位。背部--右肩胛角下方。 腹部--右腹部脐旁1cm。2.体脂计算:应用Broxek(1963)改良公式计算体脂肪%,据认为Broxek改良公式计算体脂肪%是比较可靠的一种计算方法,其公式为:身体脂肪%=(4.57/身体密度-4.142)X100 身体脂肪重量=体重(公斤)X身体脂肪% 净体重(去脂体重)=体重(公斤) - 体脂肪量(公斤)
9
11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尺寸: 652(L)×420(W)×980(H) mm;2.测量方法:直接节段多频率生物电阻抗(DSM-BIA法)测试法;3.显示单元: 7′800×480 TFT彩色触摸液晶屏;4.测量频率: 50KHz, 250KHz, 500KHz;5.材质: (1)底座:铸铝,(2)面板:工程塑料;★6.操作系统:Linux;7.额定电流:500uA;8.输入电源AC220V,50Hz;★9.主要测量值:(1)身体水份总量(TBW)(细胞内液、细胞外液、水肿系数);(2)蛋白质含量、无机盐;(3)身体脂肪含量(BF)、体重(Kg);(4)骨骼肌(SMM)(5)身体质量指数(BMI);(6)去脂体重(LBM);(7)体脂百分比(PBF);(8)肥胖程度;(9)节段肌肉量,节段脂肪量
1
12
工作台
定制
9
13
教师工作台
定制
1
14
实验凳
定制
50
15
身高体重计
1.产品执行标准:GB/T 23111-2008;2.产品条码:6942972201006;3.产品尺寸:44.8*34*207.5cm;4.大箱尺寸:72.5*39*22cm;5.单台毛重:6.05kg;6.整箱毛重:6.05kg;7.大箱体积:0.065立方;8.装箱数量:1台
3
16
营养膳食宝塔食物模型
1.工艺精细、仿真度高、结实耐用、不易变形、配套透明陈列箱采用水晶亚克力制成,陈列箱为金字塔形状,可分五层陈列,相互之间用32颗强磁铁连接,轻便易安装。底部安装有四个万向轮便于旋转和移动;2.便于对特殊群体日常膳食指导;3.此套宝塔模型属于超大定制类模型,整体高约100公分(约80*80*100cm)。
1
17
婴幼儿膳食宝塔模型
1.工艺精细、仿真度高、结实耐用、不易变形、配套透明陈列箱采用水晶亚克力制成,陈列箱为金字塔形状,可分五层陈列,相互之间用32颗强磁铁连接,轻便易安装;2.便于对孕母及乳母开展婴幼儿的日常喂养指导;3.底部有4个万向轮方便旋转移动;4.整体高约100公分(约80*80*100cm)。
1
18
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
功能指标:1.软件采取专业的向导式操作,分析对象建立流程和营养测算流程采用递进操作,功能模块与实操流程保持一致。★2.支持个体和团体分析对象,支持可选目标体重;采用多行加权平均值方法计算团体分析对象的平均身高和平均体重;支持亚健康人群和部分临床疾患人群,同时支持有饮食限制人群;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养目标设定模式,包括计算标准、DRIs标准、自定标准。★3.软件具有专业的“营养监测”功能,监测流程与营养教学中的膳食调查流程完全一致,包括从调查对象信息采集、膳食信息采集和录入、每人日营养成分的计算、膳食调查结果的营养评价等完整的膳食调查流程。支持个体营养监测和团体营养监测,监测历史记录可完整保存,可随时调用。★4.营养监测数据支持导入导出,监测数据可以完整导出到第三方数据平台,同时支持智能营养配餐系统等软件数据的导入,支持对其他平台数据的监测分析。5.支持包括热能、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铁、锌、硒、硫胺素、核黄素等18种营养素的监测分析,支持分类物质的营养素来源分析和重要营养素的来源分析,支持公众人群、亚健康人群、特殊人群、疾患人群的营养分析和营养素评价。★6.可以实时分析不同分析周期内的膳食结构和营养状况,发现营养偏差,给予营养推荐,监测结果为详细的营养监测报告书,包括营养成分的计算表、营养摄入量与摄入标准对比表、热能来源分布表、营养成分评价表和营养成分推荐表。★7.软件具有实用的“营养测算”工具,可利用营养测算工具为个体或群体进行全方位的营养测算,支持大类食物标准的设定,通过计算分析对象单位周期内的合理膳食,为分析对象确定合理的营养目标,科学地指导膳食。★8.软件提供智能化的食物配平工具,食物摄入量的计算采用智能化方式,无需自行设定,完全由系统根据配餐者的摄入量标准自动计算生成,也可辅以少量的手工微调,支持以日或周为单位的带量食谱的计算,同时可以提供“各种食物对营养素的贡献比例”。★9.软件的数据库采取开放模式,数据存储无上限限制,可以视硬件条件存储海量数据。10.系统包含可升级的营养食物列表数据库,可帮助用户查询所有食物成分,修改完善基础数据,数据记录无上限限制。★11.具有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数据指标:1.基础数据源自国家标准CDC《食物成分列表》2.膳食指南基础数据源自中国营养学会最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45
19
智能营养配餐系统
功能指标:1.软件采取向导式操作,主要功能窗口采用递进操作流程。
★2.软件基于“独有的智能配餐技术”,可以实行一键自动配餐,还兼具多种配餐模式。支持个体配餐和团体配餐,可以动态调整餐次和热比,支持多菜谱库切换。3.具有多样化的手工微调模块用于对食谱的手工修改,以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可以使食谱更趋于合理和均衡。★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养目标设定模式,包括计算标准、DRIs标准、自定标准;可以生成营养标准对比表、供能物质摄入分析表、重要营养来源分布表等营养分析报告,并可通过数据导入导出功能与膳食分析与营养评价系统进行对接。5.配餐功能支持食物原料的重量配平,同时能支持食谱库中菜谱重量的配平,提供完整的配平结果及食谱中分类营养素的占比情况。★6.自动配平模块能够按照营养素的摄入标准,自动计算配平各种食物、菜谱的摄入量,配平过程快速准确,可以配平包括热能、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铁、硫胺素、核黄素等18种营养素,并且提供完整的配平结果及各种“营养素的贡献比例表”。★7.食谱分析报告包括可以精确到克的营养素含量表、三类物质供能比图表、三餐供能比图表、摄入量与营养标准对比表、营养素来源分布表。★8.食谱设计功能具有自定义食谱库的功能,在设计食谱时能实时计算食谱中各种营养素的含量,在计算食谱摄入量时能够选择食谱的摄入量是否参与计算,配平食谱摄入量时可以明确显示食物对营养素的占比。支持菜谱分类输出,支持菜谱库数据合并。9.系统采用安全的食谱管理,系统提供的食谱备份和装入功能能够确保食谱信息的安全,以便多套食谱的并行处理和远程食谱的传递。★10.系统涵盖多套专业菜谱库,采用完全开放的食谱库结构,可以建立多套菜谱库,视对象不同装入相应菜谱库,达到科学配餐的效果。并且支持自建菜谱库,自建菜谱库套数和数据记录无上限限制。★11.具有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数据指标:1.基础数据源自国家标准CDC《食物成分列表》2.膳食指南基础数据源自中国营养学会最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45
20
食品安全监测系统
功能指标:1.软件包括GMP仿真、SSOP仿真、HACCP仿真、食品安全鉴别、安全鉴别标准、食物中毒分析、中毒诊断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等功能模块。★2.GMP仿真提供良好操作规范(GMP)的全流程仿真操作,体现4M管理要素的质量保证制度,提供原辅材料管理、厂房设施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生产程序管理、包装与成品管理、食品检验管理等GMP模块。★3.SSOP仿真提供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工作流程仿真操作,包括生产用水安全监控、食品接触表面安全监控、防止交叉感染安全监控、污染物安全监控、有毒化合物安全监控、卫生设施实时监控、健康状况实时监控等SSOP模块。★4.HACCP仿真提供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工作流程仿真操作,包括HA(危害分析)、CCP(关键控制点)、CL(关键限值分析)、CCP监控等模块,同时可实时查询相关标准。5.食品鉴别信息库包括感官指标标准和食品鉴别方法,包括蛋类、豆制品、乳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调味品等各大类食物质量感官指标,了解各类食品的感官鉴别指标标准、感官鉴别原则;支持多达三百种具体食物的安全鉴别流程和方法。6.食品安全标准库包括通用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生产经营规范,支持胶原蛋白肠衣、动物水产制品等二百多种产品标准的查询,支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二百多种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的查询,支持查询食品安全性毒理学等检验方法。★7.食物中毒分析信息库包括食物中毒分析、常见中毒源、中毒诊断标准、HACPP,支持针对食物中毒的潜伏期和临床症状,分析确定可疑中毒源,进项详细的中毒处理;支持查询中毒源形态、特征、产地和毒性,以及各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毒源数据库包括三百余种常见中断源,并且支持免费更新。8.食品卫生法律库包括全面的食品类法律法规,支持查询食品安全法、卫生部所颁布的所有关于食品安全的部令规章。
9.支持食品安全标准库、食品鉴别信息库、食物中毒分析信息库的免费升级更新★10.具有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45
21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1.书名: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2.作者:中国营养学会;3.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ISBN:9787030414014;5.印次:2016年12月第7次;6.开本:787*1092 1/16;7.页数:660页
10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等费用;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服务承诺,包括完工时间等;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信誉、业绩、服务承诺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以上所列因素结合打分细则办法进行评审、打分,每一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以得分(算数平均值)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打分办法
一、商务部分(2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1
合同业绩
10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附有的近三年以来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附合同和正式发票的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明细、合同签字盖章页,发票复印件需与合同相对应]进行评审,有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加满10分为止。
注:带原件,以备查。如经查验与响应文件不符,不计入得分。
2
生产企业实力
5分
A.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B.所投产品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带原件,备查。如经查验与投标文件不符,不计入得分。
3
响应文件
制作
5分
根据供应商标书制作规范程度(包括:装订顺序、目录、商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基础分为3分。
‚响应文件双面打印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部分(20分)
4
售后服
务承诺
10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所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内容、方式、是否提供包修、包换、包退、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承诺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最高不超过10分;
A、售后服务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7-10分;
B、售后服务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4-6分;
C、售后服务不全面、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3分。
5
供货、安装调试、组织实施方案
10分
根据供货、安装调试及组织实施方案设计,人员配备及安排、组织计划及保障措施等横向比较,不超过10分;
A、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7-10分;
B、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4-6分;
C、方案不全面、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3分。
三、技术部分(30分)
6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27分
A、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指标的得基本分22分;
B、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在基本分基础上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每一项正偏离加1分,加满27分为止。
7
政策响应
3分
所投产品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横向比较,酌情给予政策响应分(0-3),不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的不得分。
注:此内容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四、投标报价(30分)
8
价格分
30分
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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