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援工作融入纠纷调处中方便受援人
4月中旬,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中天广场七楼,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合置办公。通过一个多月的工作实践,这三大机构合置办公的做法明显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服务对象基本相同。服务对象绝大多数是生活困难,文化程度偏低,需要法律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二是服务目的相同。三大机构虽采用的方法不同,但调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共同的目的。三是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纠纷调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就近申请提供法律援助,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而对于那些无搅蛮缠的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也可参与其中,告知法律规定,宣传法律知识,疏通矛盾,化解调解压力,使三大机构实现合理资源配置,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重大矛盾调处中心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三大机构合置办公的创新举措,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更好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邵东县法律援助中心 曾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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