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司法部: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越权发文”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7月25日,司法部在山东济宁召开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乱发文件。司法部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抓紧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绝对不能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针对“越权发文”问题,严格审核把关是关键。司法部要求,起草部门、制定机关和合法性审核机构,要各司其职,按照有关程序性规定的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责任。决不允许违法决策、“一言堂”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同时,做好舆情评估和出台时机评估工作,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在前、谋划在前。

此外,地方政府各级备案审查部门,要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处理违法文件。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司法部: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细化许可程序
如何破解“红头文件”任性难题?办法在这里!
《条例》实施前的登记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
司法部再发声:严禁乱发文!严禁越权发文!
最新丨现行有效司法鉴定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底)
执法队以谁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