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一包银子,约莫30两,等到交还给失主时,失主一口咬定,包里原有50两,差的20两呢?
当日卖油郎拿了拾得的银子回家,老娘劝他无功不受禄,况且或许是失主救命的银子,让他再回到原处,看看有谁来寻找。
卖油郎是个本分人,回到原处,果然看见一个客人气忿忿地叫天叫地。卖油郎上前详细询问了何处丢失、银钱几何并包裹样式,客人一把拽住他,说情愿给赏钱。卖油郎说随他去家里取去。
一行人到了卖油郎家里,客人检查包裹后,唯恐卖油郎和他要赏钱,或者围观的人起哄平分,于是一口咬定,银子原本是50两,要卖油郎把藏匿的20两也交出来。
吵嚷间县令恰巧路过,让两人各陈其情,县令听了,已知是客人攀诬,于是断道:你失的是50两,他拾得是30两,这必不是你的。于是让卖油郎把30两银子拿回家奉养母亲,客人财货两失,含羞而去。
这是《喻世明言》的一则故事:图银子的失了银子,不要银子的反得了银子。
请看久久分明应,天道何曾负善人。卖油郎老实本分,面对突降横财,虽然心喜,也很快在老娘的提点下清醒过来,并能设身处地地体谅失主的处境,担心失主因此烦恼非小,殃及性命,因而急忙忙去归还。
而客人却因为不想出赏钱而胡乱攀咬,听了县令判案后,还说情愿只要这30两,被县令以“数目不同,如何冒领”拒绝,如若按原本说的,给了卖油郎赏钱,何至于最后连本钱都失去了?况且,既然原本就不愿意给赏钱,又何必一开始自己主动提及要给。
拾金不昧,善有善报,是耳熟能详的传统品德,然而美德不应该只存在于书本,而应该成为身体力行的一种习惯,一种无需刻意的行为,时时谨记,处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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