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天津产假新规定 天津女职工“产假”将达300天
  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和妇女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一项地方性法规终于审议通过啦!今天,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体现地方特色、系统全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这可是和每位姐妹切身利益都相关的大事儿,让我们赶紧和大家唠唠条例的亮点吧!

  女职工可休不超过六个月哺乳假

  虽然劳动法相关规定中,“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但是,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交通成本上升,1个小时显然已不能满足哺乳妈妈的需求。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增设了女职工哺乳假制度: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条例中明确了一句“用人单位同意”,也就是说,这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落实女职工的哺乳假,所以希望哺乳期的姐妹们能有一个好领导呀。

  天津女职工产后假期或可达300天

  根据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天津的产假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

  省份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天津3天原7天取消128天7天

  上表中的128天产假是包括了国家规定的98天,天津地方增加30天,即:天津产假12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地方增加30天。

  产假128天,加上哺乳假六个月(按180天计算),也就是说,有的姐妹们的产后假期可能达到308天哦!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天津产假出新规!产假9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天津:延长生育假至158天
放假通知!
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 产前可休15天
生育津贴统一为128天
重庆取消10天晚婚假 婚假天数由5天增至15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