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份起,辽宁省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将不再一个案件由一名法官一包到底,这种传统的办案模式将被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所代替,力争防范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此前这个省已有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试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所谓分段集约执行,是指将程序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负责,对其中的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归档等内容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相辅相成的执行工作模式。”辽宁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辛赤兵表示。据介绍,此举是为了杜绝传统工作模式导致执行权滥用和消极执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