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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学用推广工作内部表彰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进一步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强国”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按照《“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部评选表彰办法》,经过各地区各部门逐级把关推荐,自治区评审小组审核评估,最终评选出优秀管理组100个、优秀通讯站50个、优秀管理员200人、优秀通讯员100人、学习积极分子300人。

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4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欢迎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1—4812196

电子邮箱:xxqgnmg@163.com

特此公告

“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2日

附:表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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