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在国际上是非常流行的,因为很多行业都存在淡旺季,比如春节是餐饮行业的旺季,五一黄金周是旅游行业的旺季,用工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按照旺季的需求招工,那用工成本就会高很多,如果按照淡季那就会出现人手短缺的情况,使用灵活用工是最佳的解决方法。
在当前疫情下,盒马生鲜就选择了这样的做法,在全民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外卖和线上买菜承接了人们对餐饮的需求,此前盒马对外表示,各大仓备货相当充足,每天都会上架大量新鲜蔬菜。不过也有人手短缺的压力,订单需求激增,卸货、入库、上架、打包、配送,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手。
所以盒马全国经营管理总经理胡秋根表示经过内部会讨论,希望联合餐饮同仁们,解决一下用工问题,就有了“共享员工”的方法。目前,云海肴的部分员工已经在盒马上岗,贾国龙也通过媒体表示,“将有1000多名上海员工支援盒马工作,站上他们临时的工作岗位。”
不同的是,这次疫情下,“共享用工”是企业与企业之间自行调配人力资源,解决特殊时期的问题。而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是,由第三方公司来调配企业之间的用工需求,在一些发达国家这种方式已经非常流行,国内也正在慢慢兴起,业界普遍认为这将会是未来10年中国在人力资源供给方面一个最大的变化。
“共享用工”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共享用工”合法吗?
受疫情影响,以西贝为代表的传统餐饮企业“闲得慌”,而以盒马为代表的生鲜电商天天都过双十一,出现了“用工荒”。
在这样的非常时期,盒马首先开启了一场救人亦自救的抗“疫”行动。
2月3日起,盒马陆续短期“租用”西贝等餐饮企业的员工,通过这种”共享员工“的形式,让西贝等餐饮企业的用工压力得到纾解,也缓解了盒马的用工荒,更是给员工一份疫情之下的生存保障,实现了多方共赢。
西贝等餐饮企业作为不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不能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但他们不向盒马收取劳务派遣费,不具有劳务派遣单位那样的盈利性质,盒马发给劳动者的工资,西贝等餐饮企业只是经手,会悉数结算给劳动者。
可以说,西贝等餐饮企业并未因“出租”员工而获利,盒马也花钱获得员工的付出,员工也从中获得公平的工资,符合立法的原意,因此西贝等餐饮企业暂时把员工“租给”盒马这样的行为,也就不需要劳务派遣资质作为前提,并不违法。
二:根据目前新闻可知,盒马与员工也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员工本身也与西贝等餐饮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双层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目前西贝等餐饮企业的员工确实属于企业经营性停产放假人员,但是由于这次的合作实际上是盒马与西贝等企业的共同合作,不属于餐饮企业的员工单独与盒马发生关系,况且劳动报酬的结算还是通过原餐饮企业发放,所以这种“共享用工”模式不属于双层劳动关系。
因为立法的原意是为了劳动者有明确的用人单位保护,而目前看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至少有西贝等餐饮企业兜底,这些餐饮企业并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员工的负责单位仍应是原单位。
三:其它企业在效仿过程中应注意些什么?
建议必须约定清楚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尤其是管理制度、保障措施、法律风险与责任归属。
比如员工在共享期间的工伤如何处理,可以建议餐饮企业继续购买工伤保险,盒马等实际用工企业为这些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与盒马有相同需求的企业,还应该考虑自身的管理能力、岗位需求、员工素质,积累一定的经验,为“灵活用工”做好自身的准备。
知名企业可以自主联系员工共享,但解决更大就业问题的中小企业却没有渠道和保障来实现员工共享。百陌跨城作为免费平台来接收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和有员工输出的企业,通过大数据进行匹配,帮助需要的人和企业调配上岗。这样可以解决员工因为疫情导致的企业成本问题,也能保障员工收入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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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之下,中小型企业也应该互相帮助,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将企业的闲置人员共享到其他企业的紧缺岗位中去,这样既可以节约自身的用工成本也能帮助其他企业解决人手短缺的压力,员工也能避免收入减少的问题,实现三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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