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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双方未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发包人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
最高法院:双方未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发包人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工程款?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工程并未进行结算,案涉工程款结算尚存在争议,相应的债权债务尚未确定,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发包人以此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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