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是一种兵器,不是现在第一人称代词[我]的意思。[我]与[伐]、[战]、[戟]、[戣]这些打打杀杀的字长得很像,说明[我]在古代与它们是近亲,与现在的[我]意思相差十万八千里。
《说文解字》上说:[我,古杀字。][我]这种武器盛行于商至战国时期,秦以后逐渐消失。[我]的形状有点像《西游记》里猪八戒扛的铁筢子,只不过[我]是三根齿罢了。[我]是一种短兵器,装上长柄后才能用于战场上砍杀,那尖尖的三角刺砍将下来时,一般的皮甲胄都是难以保全的。
[我]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用,最早见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当时的[我]作为代词用,指的是[我们]。[我]是会意字,它从戈,戈是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武器,很容易激起大家的斗志,因此武士们常取戈自持,凡持戈之人,皆归属我方,[我]便引申出表示自我的意思,从那时沿用至今,再也没有变动过[我]的意思。
现代人习惯上把有身份的未婚女子称为[千金小姐],以示对其尊重。其实,[千金]一词最初是指男子。
[千金]一词首次出现于《南史》的记载,南朝梁著名文学家谢庄有个小儿子叫谢朏,10岁便能出口成章。
一天,谢庄带着儿子陪皇帝出游苏州。游玩过程中,皇帝听说谢朏很有才华,便让他当场写一篇《洞井赞》。谢朏挥笔而就,皇帝大为惊讶,一旁的宰相王景文也给谢庄道喜:[贤子足称神童,复为后来特达。]一番话听得谢庄心花怒放,他拍着儿子的后背说:[真吾家千金!]
谢朏长大后不仅成了文学家,还当上了尚书令。此后的数百年内,[千金]一词一直用来形容出类拔萃、德才兼备的男子。
以[千金]一词来比喻女孩始于元代。元杂剧《薛仁贵荣归故里》中有一句台词:[小姐也,我则是个庶民百姓之女,你乃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请自稳便]。
这是民间的一句骂人的话。实际上,这句话的原来面目是[忘八端]。
古代是,[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此八端指的是做人之根本,忘记了这[八端]也就是忘了基本的做人根本,可是后来却被讹变成[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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