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P英文全称为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私合营的模式。基于某个项目,政府与企业或非盈利性组织形成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简单的转交给合作方,在整个项目的运营过程中,政府在其中也会承担相应职责。
截至2016年1月31日,纳入到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PPP项目达6997个,总投资需求达81322亿元。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大力引导下,地方政府推广PPP项目的热情空前高涨,PPP项目一时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然而,PPP项目呈现出叫好不叫座的局面,签约率普遍偏低。
PPP项目融资难,究其原因在于PPP项目的特点。首先,PPP项目存续时间较长,一般为20到30年,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如:财政补贴可能在存续期间内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而被取消。其次,PPP项目风险较大。除了在较长期限内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与原有的向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相比,政府信用转变为项目公司信用,其它项目参与方资质良莠不齐,加大了项目的风险。此外,PPP项目还存在着增信措施不足、收益率低等弊端。
目前,PPP项目融资模式较为单一,以传统的债权融资模式为主。在我国,银行贷款是传统的债权融资模式。当前,宏观经济低迷,银行不良率飙升,加之PPP项目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等因素,更使得银行对PPP项目普遍采取观望态度。这就需要进一步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解决PPP项目融资问题的途径之一。
资产证券化是基于底层基础资产产生的稳定现金流,通过一定的结构化设计的直接融资模式。公共基建类的项目往往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或通过地方平台或地方财政的隐形回购或担保而拥有稳定的现金流,从而该类项目能够通过资产证券化或类资产证券化的途径进行融资。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PPP项目类资产证券化一般模式如下图。XX基金与地方城投以股权形式合资成立一个项目公司,该基金还会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地方城投或地方财政对基金的股权投资给予溢价回购的承诺,该承诺可能并非到底层项目结束时才兑现,以减少社会资金的占用时间。基金投向项目公司的资金以股东借款为主,小部分为直接性的股权投资。其中的原因有三点:一、基金定期需要向投资者兑付利息,股权投资只有最后被回购时才会产生现金流,而债权投资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流,从而满足投资者利息的兑付;二、如果基金将大部分的资金以股权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势必稀释地方城投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使地方政府丧失对项目的把控;三、若股权投资过大,势必造成地方财政较大的回购压力。
在一些非严格意义上的PPP项目中,还存在着地方财政对项目公司偿还股东借款提供担保或差额补足。实质上,地方财政完全承担了项目的风险。地方政府乐于采用这种模式,在以较低资金成本获得融资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数据。2014年10月28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地方性融资不纳入政府债务”。也就是说,在这种模式下,基金提供的股东借款都不被统计入地方政府债务。虽然地方财政或地方城投对股东借款以及基金持股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了担保,但担保产生的或有负债在地方债务统计中只会按一半统计。在一些项目中,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回款能力较弱,最终由财政完全兜底是大概率甚至必然事件,将地方城投的融资行为包装为PPP能够极大地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数据。
以上是小编的一点个人见解,和大家分享一下,欢迎交流!
注:小时代大资管原创,如需引用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