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总结了湖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供参考。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第一、高级讲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担任讲师工作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担任讲师工作5年以上;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担任讲师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年限,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第二、讲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讲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讲师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讲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讲师工作4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助理讲师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年限。
第三、助理讲师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第四,教员
专科、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二、职称论文发表条件
第一、高级讲师
公开发表论文4篇以上,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获得三等以上奖。
第二、讲师
公开发表论文1篇,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或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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