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是一个统称,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我们一般指的“瘦肉精”是一类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俗称β-兴奋剂)类化合物。
根据我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规定的“瘦肉精”品种目录,主要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盐酸多巴胺、硫酸特布他林等。
“瘦肉精”现有一代产品盐酸克伦特罗,二代产品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它毒性大,内脏中残留多。莱克多巴胺是由美国制药公司研制出的毒性小、代谢快的克伦特罗替代品。
盐酸克伦特罗少量短期难以见效,若大量长期使用会出现畜产品残留的问题。当莱克多巴胺的使用量为临床使用量的5~10倍时,好处立现,不但胴体蛋白质含量会增加、减少脂肪组织,更会有效提高瘦肉率和饲料利用率。
但人过量食用后,则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中毒反应,其症状表现为肌肉震颤、四肢麻痹、心悸、腹痛、恶心、眩晕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更容易产生急性中毒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国内外不同标准
一般来讲,常规剂量的“瘦肉精”类药物可在机体内被代谢并排出体外,不会对机体造成伤害。
所以美国、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认为畜禽饲喂莱克多巴胺可安全食用。其实最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几乎不消费动物内脏,而“瘦肉精”容易在内脏残留。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莱克多巴胺在猪和牛中的最高残留量(MRL)标准均为:肌肉10微克/千克、脂肪10微克/千克、肝40微克/千克、肾90微克/千克,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1微克/千克。
但与之相反,早在2002年,我国就已发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在动物养殖中使用。
之后,2011年12月5日,我国发布公告(2011年第41号),要求即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那我们购买时该如何鉴别“瘦肉精”呢?
一.看猪肉肉色。一般含瘦肉精的猪肉肉色较深且异常鲜艳,时有少量“汗水”渗出肉面。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肉上没有“出汗”现象。
二.看猪肉脂肪。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皮下脂肪层明显较薄,通常不足1厘米,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上;且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其猪肉后臀肌饱满突出,两侧腹股沟的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较密,甚至充血。
三.看合格证明。购买时一定看清该猪肉是否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
理智看待
“瘦肉精”在我国完全禁止的情况下,依然屡禁不止,可见黑心商家的无底线。但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肉制品安全问题,注重从正规渠道采购。
同时多留意本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抽检结果,不购买监管部门公布的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商家,为自己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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