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是寿险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大部分新人进入寿险公司,销售的第一份保单,就是重疾险;
为此,我想与各位聊聊关于重疾险的一些知识点。
先特别感谢我们团队的“付超”小姐姐,她秉承团队优良传统,高颜值、高学历、热心肠;
在我做这个课程时,给了相当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将自己的文章也无私得分享出来,所以本次课程的脉络取材于她的公众号文章。
重大疾病的诞生源于马里尤斯·巴纳德医生:一位伟大的心外科医生,1967年世界首例心脏移植的手术实施者;
医生1983年救治了一名罹患肺癌的妇女,当时的治疗效果很好,这位女病人却在康复期内因为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持,不得不继续劳作养家糊口,最后癌症复发病逝;
巴纳德医生很受震动,虽然拯救了病人的生命,却同时也耗费了他们一生的积蓄;
由此巴纳德医生说出了一句很有名的话:“医生只能拯救一个人的生理生命,却无法拯救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
此后,医生与南非的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世界上的第一款重疾产品,这就是重疾险的诞生;
重疾险的设计是为了解决三大问题:
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收入损失。
如果不幸患重疾,要面临大额的治疗费用、因病无法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后期的康复费用;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2重疾险保什么?
1983年,第一款重大疾病保险涉及四个疾病:
突发性心脏病、恶性肿瘤、脑中风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据统计,当时80%的经费需求都由这四种疾病引发;
1986年之后,重大疾病保险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保障范围也扩大到20种以上的重大疾病;
1995年,中国大陆引入重大疾病保险之后,起初各家公司都以较为谨慎的态度来设计和销售重疾险,承保额度较低,核保也较为严格;
但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对于重大疾病保险中病种的数量和“重疾”的定义缺乏统一的规范,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困扰;
2006年1月20日,发生了著名的友邦重疾险事件:
6名投保人以其购买的《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中“保死不保生”,存在明显欺诈内容为由,将友邦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
此事件经媒体报道,迅速演变成一场全国性的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质疑风波,并惊动了监管高层;
2007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出台了官方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做了明确表述;
同时保监会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六种疾病,防止重疾险产品华而不实;
此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都必须保障这六种疾病;
重疾险产品保障哪些疾病?患病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全都一目了然。
六种必保疾病包括:
从赔付数据来看:这25种重大疾病可以涵盖90%以上的重疾发病情况。
数据来源:通用再保险公司调研报告
从通用再保险公司的调研报告显示,25种重疾已经占据了重疾赔付的98%以上,但目前市场上常见的重疾险动不动就上百种,这些数据是哪里来的?
开发这种产品时,精算师需要去跟再保险公司沟通,一边要控制费率,一边要增加病种;
最后,增加的那些病种往往都是罕见病,我简单列举一下目前在主流重疾险条款中比较常见的罕见病病种: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065-0.1%的疾病或病变。”
2018年5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收录121个病种;
若继续拼病种数量,保险公司可以继续大做文章,但有用吗?
有人说“如果就不幸发生了罕见病呢?”
如果真的发生,一份优质的医疗险会比涵盖罕见病的重疾险更靠谱。
❶ 由于疾病的发病率很低,与常见疾病相比,罕见病的相关医学研究水平明显滞后,医学界对许多罕见病的发病机制认识受限,诊断手段不足,更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
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少患者历经长期辗转求医而无法确诊;
如果仔细研究疾病的理赔条件,会发现它并非确诊就赔,而是增加了一定的量化条件;
❷ 罕见病病例少、比较分散,一方面是医院资源少,另一方面是药企研发治疗药物的积极性很低,导致很多疾病无药可治,因此医院更多是以保守治疗为主。
无法确诊加上高昂的医疗费用,医疗险相对更实用。
在增加重疾险病种的套路上,除了拿罕见病凑数外,另一个方法是将同类疾病进行拆分;
一个号称重疾最多的网红产品,仔细发现其实重复的挺多,以痴呆疾病为例:
血管性痴呆与脑中风后遗症基本重复;
额颞(nie)叶痴呆、路易体痴呆与非阿尔茨海默所致严重痴呆基本重复;
保险精算师无疑又创造了3种既可以不赔钱,又可以吸引客户的疾病;
在此基础上,再将少儿阶段的特定疾病算进来,将女性特定疾病算进来,将男性特定疾病算进来,东拼西凑的怎么也七八十种了;
就当下国内重疾险的发展,重疾种类的多少并不应该是我们选择重疾险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3重大疾病都是确诊就赔?
① 确诊即理赔,有12种;
② 采取某种治疗手段后理赔,有5种;
③ 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有8种。
重大疾病保险的确不是“确诊即理赔”的保险;
因为除了确诊重大疾病之外,它还保障“重大手术”和“重度失能状态,”保障范围远大于“确诊即理赔”;
仅以“确诊即理赔”来解读,实在是小觑了重大疾病保险。
4什么是轻症?
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出台后,围绕重疾数量和种类的竞争告一段落;
同年,信诚人寿率先创新,在保险责任中加入了轻度重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轻症”;
此后各家公司争相效仿,纷纷在产品中加入轻症责任,从早期的10种左右,到今天动辄30-50种;
关于轻症,更恰当的解释应该是“重大疾病的早期或极早期表现”;
相对于重疾种类的多寡,我更倾向于选择轻症保障更全的产品;
目前,轻症责任不像重疾责任一样有官方的《规范》,不同产品中轻症的种类和定义尚无统一标准;
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与高发重疾的关系来判断这些轻症责任是否重要;
值得高兴的是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公司将25种重大疾病对应的初期或中期表现纳入了轻症范畴做赔付,具体如下图:
例如:
某安的某某福将【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这一种病拆成了三种:
该产品号称是给少儿更好的呵护,在少儿特定重疾里面将严重手足口病单独列出,并作出赔付保额的20%;
然而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几家多次赔付重疾险中,同样的重疾均做100%保额赔付;
因此,在评估一款产品的保障责任是否完备时,还是要看具体条款细则,不能单凭病种数量和广告宣传来做判断。
5常见的重疾治疗需要多少钱?
1返还型/储蓄型重疾险
其实应该叫做两全险+提前给付重疾险+额外给付轻症保险;
2消费型重疾
指保障期为1年,并且每年保费都会有一定比例调整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叫做自然费率重疾险;
3均衡费率纯重疾险
指保障期从20年到终身不等,其每年保费是固定的;
这种我们叫做均衡费率纯重疾险,它只是没有寿险保额,并不属于消费型重疾险。
这里用几个产品来举例:
看到这里有人会问“为什么重疾险那么便宜?我能单独购买重疾险吗?”
答案是不行的;
因为不是单独一个重疾险,它是附加于寿险上的提前给付产品;
也就是说,这个重疾险的保额其实就是寿险的保险;
只是一旦发生了重疾,就提前将寿险的保额给付了;
各位可以打开一份保险合同,找到现价价值那两页;
合同的现价价值由两部分组成:终身重疾险的现金价值+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
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随着年龄在缓慢的上涨,到105岁时,会到达30万;
而终身重疾险的现金价值会有呈现一个正态分布的曲线图,到达一定峰值后,缓慢下降,到105岁时为0;
这是因为我们购买的长期险从保费上属于均衡费率,而实际上是按自然费率演算,就是将年纪大时的高费率与年纪小的低费率拉平均;
所谓的储蓄功能更多是源于终身寿险的现价价值,因为终身寿险是一个一定赔付的产品,而重疾险是不一定发生赔付的;
这就是为什么附加的重疾险看上去费用那么便宜的原因。
如果终身重疾和终身寿险都是单独计价的产品与共用保额的产品,价格相差会有多少?
由于不同公司的品牌、定位、利润率等因素都不同,因此我选择用同一个公司的三个产品来举例:
分别是弘康的终身纯重疾险、终身寿险以及终身重疾寿险。
此产品的形态是多次重疾赔付,保额为50万,一旦发生重疾赔付后,虽然合同继续有效,但保单现价价值为0,也就说即使身故也没有赔付了;
我们将其认为是重疾与寿险共用保额;
但此产品的轻症赔付是单独的,并且不影响主合同的各项利益,我们可以将其归类为额外给付;
因此这个产品的形态依然可以用:
终身寿险+提前给付多次赔付重疾险+额外给付轻症来归类。
那如果把重疾和寿险拆分呢?
我们可以看到:
终身单次赔付重疾险附加额外给付轻症+终身寿险的保费为15210元,比共用保额的产品贵了30%;
因此,针对那些想在重疾理赔后,依然有寿险责任的客户,我们可以为其这样推荐产品方案;
并且弘康针对市场上“大部分纯重疾产品不能做线上核保”的痛点,推出线上智能核保,唯一可惜的是弘康的销售区域受限,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开?
也希望其它保险公司能跟上,推出线上智能核保;
以前因为市场上没有均衡费率的纯重疾险,想配置长期重疾险,必须被动选择配备有寿险责任的产品,费率相对会高很多;
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出现了纯重疾险,这是行业的进步;
至于是否需要寿险责任,这更多是因人而异;
与其它产品不同,寿险是主动活着时无法使用的,它更多是一份爱与责任,每个人不同时期,不同身份,肩负的责任不同,对寿险的需求也有不同;
关于寿险的意义与功用,在往后的课程中,我会选择用一节课来展开叙述,这里就先简单的给个定义:
温馨提示
定期寿险,更多是一份责任;
终身寿险,更多是一份传承。
买重疾险就是买保额,要年收入的5倍;
《重疾不重》作者丁云生有着医学界和保险界双重背景,他表示“足额投保的保额应该是年收入的5倍;”
医学界为了统计癌症病人的存活率,采用五年生存率作为标准,并根据前文的重大疾病治疗康复一览表,综合考虑保额;
五年生存率是指某种癌症经过综合治疗后,能够生存五年以上的比例,用五年生存率表达有一定的科学性:
某种肿瘤经过治疗后,有一部分可能出现转移和复发,另一部分分人可能因肿瘤进入晚期而去世;
转移和复发大多发生在根治术后3年之内,约占80%;
少部分发生在5年之内,约占10%;
所以,肿瘤术后五年内不复发,再次复发的机会就很少了;
丁云生说“癌症患者在治疗后五年内及其后,需要定期复查,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才可使自己健康长寿;
这五年很重要,如果常常为医疗费用或收入情况担忧,不利于身体的恢复;
投保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如果是年收入的5倍,就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保额和预算都很重要;
关于保额:用现在给得起的小钱来应对现在承受不起的风险,一切是以当下情况来准备;
关于预算:配置保险,是为了当下的生活质量不被影响,而不是为了买保险而影响了生活质量。
拿我自己举例:
我目前买有50万终身型的重疾寿险产品,100万为两份不带寿险责任的终身型纯重疾险,并且我也买了个15年,保额300万的定期寿险;
这样的组合让我在当下拥有150万的重疾保障直至终身,而在这20年间我有350万的寿险额度;
因为活着时我希望有更好的健康保障,倒下时我希望不留下任何债务给家人扛;
为什么这么搭配?
首先我在乎保额,我想买到150万以上,大概就可以比较好地覆盖我5年的生活支出;
为什么不用5年的收入呢?因为穷,我希望生活质量不被改变;
至于为什么是50万的终身重疾寿险产品+100万的纯重疾产品?
这是不同时期配置的产品叠加,保险的配置是动态变化的;
根据我的收入和家庭支出以及市场产品的更迭,定期为自己调整保障内容;
而且我的寿险额度反而比重疾险更高,但主要是集中在前15年,因为我将房贷和对父母的赡养费用都算进去了;
“男人嘛对于家庭来说,站着就应该是提款机,倒下了就是一堆人民币。你认同吗?”
关于重疾,其实想说的点还有很多很多,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还是分几次来慢慢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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