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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知识点|⑧量转化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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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小逻辑》要点解读视频③“变易是万物存在的基本规定”即“存在是彼此对立的规定互相过渡到对方的进程”一文的第三部分——此文所解读的内容摘自《小逻辑》的第一部分即“存在论”,主要阐述“量转化为质、质转化为量的规律”——视频随后发布。

——

我们观察事物首先从质的观点去看,而质就是我们认为与事物的存在相同一的规定性。如果我们进一步去观察量,我们立刻就会得到一个中立的外在规定性的观念。按照这个观念,一物虽然在量的方面有了变化,变成更大或更小,但此物却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存在。因此,量是存在的规定性,不过这种规定性不再被看作与存在本身相同一。

量就其自身同一的规定来说,既是连续的量,又是分离的量,两者的区别只针对同一个整体。关于空间、时间或物质的性质存在着两种互为矛盾的说法;一者认为它们是可以无限分割的,连续的量和分离的量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外延的量、后者是内涵的量,前者关涉到量的外在规定性、后者关涉到量的限度即内在规定性,因而两者不是两种不同的量:凡是外延的量同样也是内涵的量,凡是内涵的量同样也是外延的量。

量本质上具有排他的规定性,具有这种排他性的量就是定量,或有一定限度的量。在定量里,外在性的量和内在性的质得到了联合。就质和量的真理性来说:量在它的外在性里是和自身存在的质相联合——这样的量就是尺度。

尺度既是质与量的统一,因而也是完成了的现实存在。尺度,也可被看作是给予“绝对”的一个定义。因此有人便说,上帝是万物之尺度。这种观念认为,上帝的光荣就在于他能赋予一切事物以尺度。在这种观念里包含着一个信念: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例如,财富、荣誉、权力、甚至快乐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这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在自然界里我们首先看见的许多存在,其主要内容都是由尺度构成的。

就尺度是质与量的直接统一而言,质与量的关系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定量的增减,不会引起质变;第二种可能是,定量的变化也是质的变化。因此,一方面定量的规定可以改变,而不致影响它的质,但另一方面这种不影响质的量之增减也有其限度,一旦超出其限度,就会引起质的改变。

例如:水的温度最初是不影响水的液体性的。但液体性的水的温度之增减,一旦达到这样的一个点,在这一点上,水的聚合状态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它要么变成蒸气、要么变成冰块。当量的变化发生时,最初好像是完全无足轻重似的,但后面却好像潜藏着是一种机巧,凭借这种机巧引起质的变化。

这个例子和一个农民的故事颇有相同之处:据说有一农夫,当他看见他的驴子驮着东西偷快地行走时,他继续一两一两地不断增加它的负担,直到后来,驴子担负不起而倒下了。

如果我们只是把这些例子视为学究式的玩笑,那就会陷于严重的错误,因为量变引起质变的例子在实际生活中随处可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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