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篇关于形式逻辑和辫证逻辑的文章。都是从教科书里抄来的,象个老实认真的学生在回答考卷。我讨厌这种对态知识的态度。那些想穷首皓经的国粹家我也讨厌。
因为知识的本质是有限和具体的,如果知识不能回到知觉中的有限和具体去,就不能叫知识,只能教幻想。比如永动机,比如象雷震子那样飞起来。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真正来源是知觉,所以是先验的。比如你打一只狗,狗再看到你就会跑会怕,这是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素。我们现在说的形式逻辑的根就是这种先验的知觉。我们的知识和知觉是封闭的有限的,只能止步于有限和具体,至于无限的彼岸只有上帝知道。
也许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我们知觉的封闭性,就有我们无法认识的东西,正如你不能徒手穿过一堵厚墙样。
形式逻辑的三公理及充分必要充要条件,只不过是我们为了回到具体和有限去的途径或者工具。
现实中法庭是最能体现形式逻辑的地方。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就是在用形式逻辑不停地剔除辩证逻辑,以便把案件还原到具体和有限来。如果没有形式逻辑的这种工作,案件就会陷入理性的无限的糊模中去,案件就会被千奇百怪的诡辩所左右。
辩证逻辑是什么呢?我认为它的本质也是先验的,比如你再次看到那只狗时,你不打它了,而是给它东西吃,这只狗会怎么想呢?或者比如你给两个人苹果,一个人是好的大的熟了的苹果,一个人是小的还没熟的苹果,那么这两个人会怎么想呢?这必然会引出观念素性等无形的存在来。这些无形的存在经过理性的延伸,就会得出很多哲学物理化学等范畴来。我想矛盾辫证是其中最基本的范畴吧!
所以所谓辩证逻辑就是要去否定形式逻辑要确定的东西,就是要把形式逻辑确定的有限的具体的东西推翻。比如A告B借钱不还,B申辩说没借式者还了,甚至于说B原来对A有恩,借钱可以不还。辩证逻辑也是人的一种先验的认识世界的方式。
在具体的历史和生活中,形式逻辑和辩证证逻辑都是不可或缺的。人就是不断地反复用这两种逻辑来确定自在的存在及自己在自在的存在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要理论化这两种逻辑,但不要沉湎在理论里,仿佛那里有灵丹妙药。我们每天的工作和生活都在使用这两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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