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刑事案件,今天提交了刑事上诉状和二审阶段委托手续。对于律师来说,我的一审代理工作算是基本完成了。总的体会是,这个法院服务真好!
对于这所城市、对于一审法院,我是非常感恩的。或许因为案件重大、复杂,一审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以及为律师提供的便利,确实让人赞叹。
我之前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的经验是,只要不被刁难,我就感恩戴德了。对于一般的无视和怠慢,我早就习以为常,也没了脾气。
而这个法院的服务,极其到位,我是挑不出毛病的。阅卷,有专人负责,只要律师提出阅卷要求,就有专人随时陪同;沟通,法院建了一个微信群,有问题随时反馈,当即就有回应;电话,随时有人接……
比如,我有一次晚上六点多到的中卫,因为时间安排紧,大晚上去法院阅卷,法官助理没有任何抱怨或不耐烦,全程陪同,格外辛苦。
又比如,今天去法院提交上诉状。按照通常的经验,在楼下等上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不是啥事的,我都习惯了。毕竟,我常等待。但今天,没有任何等待,我说我到诉讼服务中心后,书记员就下来取材料,干净利落,一分钟没耽误。
为什么我对此如此感恩?是因为,我经历更多的是:
给法院打电话,打不通,不分时间,一律打不通。更准确的表述是,从未打通过。
给法院送材料,一等就是几十分钟或者一个上午。这真不是危言耸听。把电话打过去,就是让等着。
确定开庭时间,法院直接发传票,发传票之前,没有任何沟通。律师提出庭审时间有冲突,极有可能遭到强硬对待,绝不予以调整。甚至有的法院跟律师说,你没有时间,你就不用过来了,让你其他有时间的同事替你开个庭呀!What?难道真的是把庭审当成一个过场了吗?!
开庭传票上写的是9:00开庭。按时到庭后才发现,合议庭一个上午安排了三个庭,大家都得等着,而传票上却都写的是9点开庭。
公诉人可以不紧不慢的念材料,律师却不得不被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庭后我铁定会提交,但庭审过程中该说的话,我是一句也不能少的。
判决书上对律师的观点和主张,不予记录、不予回应、完全无视。
……
不是想简单的抱怨,我是真的知道,法律人从事的这几个职业,谁都不容易,都有各自的辛苦。正因为各自辛苦,才更觉感恩!
惜缘、感恩、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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