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股东知情权的案子。今天,我和一位审计师一起作为这位股东的受托人,到对方公司去查账。不出所料,公司的负责人百般推诿,不予配合。
其实这个结果,我们心里都有数,本没指望他会配合的。所以回来之后,直接起草了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元旦之后,就去立案,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最为干净利落。
不仅是拒绝、无视律师、审计师的见面,这位公司负责人对股东见面的要求,也是不予理睬。我们当事人说过,他最喜欢放别人的鸽子。今天,我们要求查账,他既不拒绝,也不允许,就是让我们等着、耗着我们。我们做的是工作,所以不生气,但恰恰是他的这一举动,暴露了他的性情,极为丑恶的一面。
我常觉得,公司纠纷,很多时候,本没有什么对错。只不过是,利益诉求不同罢了。可以争、可以抢,但也都可以谈。因为归根结底,大家图的还是一个利字。但是,从这次查账就可以看出,这位公司负责人,做事不坦荡,根本不值得信任。你可以同意或者直接拒绝一个人的要求,或者直言需要时间考虑,但不该拖着他人、耗着他人、刁难他人。
喜欢刁难别人的人,自然是不善良的,甚至是有些猥琐的。
他或许觉得自己很聪明,不拒绝、不认同,但其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这点小聪明、歪心思,才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愤怒,进而导致事情一再往无法弥补的方向发展。
人活一世,可争名、可夺利,因为我们是俗人,不能免俗。但人活一世,要坦荡、要善良,不可坏了心思。
2020年的最后一天,写给2021年的自己,好好努力,善良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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