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日照开完庭,却没有回北京的飞机了,只能明天再回去了。正好也在周边溜溜,海边真美,大海的宽阔让人感到舒服。
更让我感到惊喜的是,酒店附近有个名叫“城市书房”的两层小楼,是一个可以借书、看书、玩耍的地方。里面的书,或许并不经典,很多儿童读完,但这又何妨呢!翻翻别人的文字,其实想的都是自己的问题。
一个城市,能有这样一个地方,真的会使人感到清净,一下子对日照这个城市好感度倍增。
我一直觉得,有质量的生命,应该有自己的“一方净土”。喜欢看书的人,看看书能使自己舒服;喜欢喝茶的人,品品茶就是提升自己生命质量的方式;喜欢泰山石的人,看着泰山石,也会让他心旷神怡吧……各自有各自的选择,随心就好,舒服就好……
这个对于一个人而言,对于整个法治而言呢?法治的那方净土在哪里呢?会是什么样呢?
这两天有个“大案”宣判,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即便我不了解案情,但对这判决结果,我并不惊讶;对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我觉得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我们也没法剥夺。
其实,我是替二审法院未来的承办法官感觉有压力。媒体铺天盖地报道案件,很多权威媒体也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点赞……这个时候二审法官该如何审判这个案件呢?他会不会受到媒体干扰呢?尤其是很多权威媒体,都以实际行动称赞了一审判决的时候,未来的二审法官该如何判案呢?他们能真正基于在案证据作出属于自己的法律判断吗?
一个刑事二审的案件,二审法院已经决定不开庭了,但是愿意和辩护人当面沟通一次,听取辩护人的具体意见。但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二审法官有这样一种心理:一审已经判了,二审就不好改了,而且案件影响如此之大,不好改判……
我一方面承认,是我的辩护观点,没能真正打动二审法官,这是我的问题;但另一方,不得不说,很多时候,二审法官考虑得很多,他们已经不那么容易作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法律判断。
我不是觉得这是错的。但我真心觉得,法律人本该是有信仰的。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他最渴望的或许是,基于自己的信仰,自己作出的判断,能得到最终的尊重和支持。人民法官基于自己的专业和良心,作出属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这或许就是法治的一方净土吧。
2021年09月10日
于日照蓝海钧华酒店
于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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