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制定部门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HX-010
2017-03-C
医务科 护理部
查对制度
1/4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
1.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1.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1.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1.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1.5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1.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空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1.7重整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1.8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至少1次。
2.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2.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采取姓名、住院号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
2.2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3口服给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2.4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2.5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床头卡、腕带上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麻醉、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做好使用记录。
2.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2.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3.1血样采集查对
3.1.1由两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以下同)共同查对、抽
龙口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制定部门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HX-010
2017-03-C
医务科 护理部
查对制度
2/4
血,查对内容:医嘱、临床输血申请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如为再次输血,应核对输血申请单血型与首次输血记录单血型是否相符。
3.1.2抽血时若对输血申请单、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管医师、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
3.2发血、取血查对
3.2.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输血科工作人员要“双查双签”,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准确无误后发血。
3.2.2交叉配血时,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3.2.3取血时凭输血记录单与血库人员进行“三查十一对”。三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有无溶血、凝块、颜色有无异常)及血袋有无破损渗漏。十一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和剂量。
3.2.4对血袋标签进行查对:血站的名称;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储存条件等。
3.3输血查对
3.3.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科室、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标签的血型、血袋号、有效期、血液种类和剂量,并记录在输血记录单上,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3.3.2输血时,两名护士在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执行单、输血记录单与血袋标签的各项内容,检查血液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输液架上悬挂病人的血型标记。
3.3.3输血后,再次查对医嘱、输血信息、患者信息,将输血记录单贴于病历中。
4.手术查对(含介入或有创操作)
4.1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识、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4.2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4.3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龙口市人民医院标签粘贴单》上。
4.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
龙口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制定部门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HX-010
2017-03-C
医务科 护理部
查对制度
3/4
1
2
3
4
5
6
7
8
8.1
8.2
8.3
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
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4.5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4.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术者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专人送检,并与病理科相关人员核对后分别签字。
4.7手术病人均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病人信息依据。
4.8用药与输血应按要求进行查对。
5.饮食查对制度
5.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护理单核对患者床头卡,对姓名、住院号及饮食种类。
5.2告知患者及家属饮食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5.3对禁食患者,应在床头卡注明,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
5.4因病情限制食物或治疗、检查需要特殊饮食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须经医务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6.消毒供应室查对制度
6.1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6.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清洗消毒器的运转情况。
6.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实行一人装配一人核对后包装。
6.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5灭菌后:查化学指示卡及包外化学胶带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物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及失效期等。
6.7每日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6.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7.药房
7.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7.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并交
龙口市人民医院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制定部门
名 称
页数/总页数
HX-010
2017-03-C
医务科 护理部
查对制度
4/4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6.1
16.2
16.3
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8.检验科
8.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8.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8.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8.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8.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住院号、有无审核人员审签。
9.病理科
9.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室、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9.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9.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9.4发报告时,查对科室,有无审核人员审签。
10.医学影像科
10.1检查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10.2治疗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10.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是否过敏。
10.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住院号、有无审核人员审签。
11.理疗科及针灸室
11.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11.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11.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
11.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12.特殊检查室(电生理检查、内窥镜、超声波等)
12.1检查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12.2诊断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12.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住院号、有无审核人员审签。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