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虔《太子舍人帖》
王僧虔,《南齐书》有传。王氏世传书法,僧虔渊源家学,熏染至深,功力过人,有大名于当代。这篇《笔意赞》,是较为高级阶段的书法理论,总结了以往经验,切实可信。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以斯言之,岂易多得。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遗情,笔书相忘,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乃为笔意赞曰:……
王志《一日无申帖》
说到“书之妙道”,自然应该以神采为首要,而形质则在于次要地位。但学书总是先从形质人手的,也不可能有无形质而单有神采的字,即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那么,在这里应该怎样理解他所说的呢?我以为僧虔所说的形质,是指有了相当程度进行组织而成的形质,仅仅具有这样的形质,而无神采可观,不能就算已经进入书法之门,所以又说:“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凡是前代称为书家者流,所写的字,神采形质二者都是具备了的。后人想要把这个优良传统承受下来,就也得要二者兼备,才算成功。不过这却不是很容易做到的事。历代不少写字的人。其中只有极少数人,被人们一致承认是书法家。历来真正不愧为书法家的作品,现在传世者还有,试取来仔细研究,便当首肯。
王荟《翁尊体》
因此,我一向有一种不成熟的想法,对于形质虽然差些(这是一向不曾注意点画笔法的缘故),而神采确有可观,这样的书家,不是天分过人,就是修养有素的不凡人物,给他以前人所称为善书者的称号,是足以当之而无愧的。若果是只具有整秩方光的形质,而缺乏奕奕动人的神采,这样的书品,只好把它归入台阁体一类,说得不好听一点,那就是一般所说的字匠体。
王慈《汝比》帖
用画家来比方,书法家是精心于六法的画师,善书者则是文人画家。理会得这样,对于法书的认识和辨别或者有一点帮助。善书者这个名词,唐朝人是常用的,其涵义却有不同,孙过庭《书谱》中的善书者,是指钟、张、二王,而陆希声所说则是不知笔法的书家。我们作文有个习惯,同样的名词,可以把它分为通言和别言来应用。过庭所说是包举一切,是通言之例,陆希声专指一类,则是别言。现在所用是同于后者。
王徽之 《新月帖》
我说僧虔对于学习书法的要求,不是一般的,而是较高的。他称颂的是笔意,而不仅仅是流于外感的形势,他讲究的还有神采,这是作品的精神面貌。他要求所写出来的字,不仅要有美观外形,更要有美满的精神内涵。这种要求,不是勉强追求得到的,而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艺术实践,到了相当纯熟的阶段,即文中所说的“心手遗情、笔书相忘”的境界,只有到了这种境地,艺术家才能随心所欲,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充分倾注到作品中去,使写出的字,成为神采奕奕的艺术品。
王慈《栢酒》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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