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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博鳌停车大会 | 顾大松:“三位一体”的道路停车管理法治模式

 



演讲嘉宾
 


顾大松

东南大学  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东南大学交通运输规划博士后,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制度平台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子课题负责人),主持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 ”背景下网约车合作治理法治化研究》、《法治交通导向下的交通发展科学决策与协调机制研究》(南京市交通发展白皮书修编专项研究)、《移动互联网时代城市停车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标准、政策与PPP模式研究》(企业委托科研项目)等。


       我们停车产业发展的环境或者是支点在哪,上次我在公安部交管局给实习班培训的时候,从交警的角度切入交通治理可能要牢牢的抓住道路停车。因此,我们有本科同学对这个项目做了南京市新街口的调查,违法停车、泊位利用率,最后总结的模式是“三位一体”的道路停车管理法治模式。



但是,我觉得应该是“三位一体”的道路停车的法治政策模式,在目前已有的法规或者是法律法理的基础上,怎么牢牢的抓住道路停车这个点,撬动城市的交通,或者是停车产业发展的支点。因此,我是从这个角度来介绍。目前,对于道路停车收费的属性,在舆论环境一直有一个困惑,道路停车收费是什么属性,我们的理解应该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什么这样讲?道路是公用的甚至是用来行车的不是用来停车的,但是为什么又能停,短暂的停是交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少部分的开车人占用了这个道路,就是公共资源,从公平的角度来讲,是应该缴费的,但是缴费交给谁呢?应该交给政府,这是政府的公共资源,政府行使公共资源的收费权,应该是行政收费属性。道路停车收费还有一个属性,撬动路内路外的道路交通,基于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的衔接,道路停车收费是政府定价,可以从这个角度进行调整,我们要以行政主导来解决这个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讲,牢牢的把握住道路停车收费的属性,可能能够把我们的一些经营模式、管理的手段用好,比如说南京把道路停车收费提到一个小时12块钱。这里还有一个话题,老百姓讲道路停车收费政府收了钱又不管事,舆论的压力比较大,有一些甚至抗拒,收费会产生一些冲突,这就需要大家在法理上把它明确。从这些角度来讲,牢牢的抓住道路停车收费的属性,是一个行政收费属性,然后把它定位在交通调控或者是需求管理,甚至是一种公平负担原则的体现。



另外一个是违停执法。如果说道路停车可以乱停乱放,收费也是一个空话。从违停执法的经验来讲,区分两类,一类是违反禁停标志,罚100块钱扣3分。大家不在乎罚款,但是扣分是很在乎的。上海在路边划双黄线,如果停了就会罚款。还有个是违反临停要求,用视频监控的方式拍,如果车里有人,他在里面,你不能把它界定为违法停车。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对泊位的理解,道路交通执法没有说泊位是临时的,但是地方有一些规章写了泊位是临时的,但是我理解的道路泊位临时两个方面,一是它的设置是临时的,有可能要撤的,再就是停放的时间是临时的,我们国内目前不好实现,国内只能停一定的时间,只能停一个小时,最多是两个小时,超时就是违停。我们是采取价格杠杆,停得越久,每个小时的收费越高,但是,理想的是停车就是临时停车,停车缴费是你的法定义务,而不是说我是一个收费管理。你停车就交钱,不交钱就是违停,把这个理念转换过来,道路停车会有一个很好的思路。深圳有一个专门的规章,道路停车有一个规章,把停车收费管理改为法制化管理做了理念的转变,道交中心人不是收你的钱,是来巡查,你超时了没有,启动缴费程序,超时停车我贴的是罚单,不是贴你欠我多少钱。这样从收费管理改为法制化管理了以后,相应的一些问题会得到缓解,这里的确有一个过程。


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泊位设置有很多的矛盾,我们慢慢的也在推进,已设的泊位在撤,跟路外的非停车区联动起来,但是设泊位有很多的矛盾,这个矛盾一定要交给多方主体。而不能是单方的决定,有可能商家对门前不设泊位,有这样的想法。机动车车主的声音比较大,认为应该设,南京现在还有这样的政策,能划的都划,目前大家都在反思,要慢慢的该撤退要撤了,怎么撤,我的观点是不能想撤就撤,最好有数据的支持,然后再撤,或者是信息化的数据支撑撤。


讲到收费的问题,我觉得“三位一体”中行政事业型收费最好在目前中国的现实是交给一个行政事业单位收,我们南京执行的是这样的模式,城管局成立了停车设施管理中心,在区里又有停车设施管理中心,每个街道有停车管理站,由他们把收费管理和城管该管的违停管理合在一起,主导收费管理,或者是法制化管理。PPP的方式拍卖,目前可能不适合中国的城市,采取外包的方式,外包的企业往往想,这个泊位我尽量不撤。如果说,这个地方收不上钱就会采取把它降价,从需求的调控角度来讲,我要收八块钱一个小时,包天包月收到钱是最好,这些道路吸引车流,就会产生问题。行政事业单位收这个费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我认为后续的政策是可以跟进的,采取公开和公平的方式取得公信力,然后推动这个事。这样的话,把道路停车的收费管理牢牢的抓住,撬动城市交通的静态交通管理,甚至为整个停车产业打造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我觉得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主管部门应该在这方面牢牢的把道路停车的“三位一体”抓住。


更为理想的是实现北京市提的16字方针,后来北京不提了,前面4个字不提,就是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有位购车,有人提出来被骂了就不提了。地方要把大旗扛起来,让用车人还有社会舆论意识到停车是买了车这个车停的成本是自己负担的,买车如果不考虑你基本的车位和出行车位,相当于你买车是占别人的便宜。你要把“有位购车”放到一个高度,就会站在一个高地,把舆论意识扭转过来。实际上,在政府层面,停车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认为停车问题是一个民生的问题,政府要想办法解决。但是,目前看来,这样的供需失衡的情况下,不按照法理走这样的需求调控,停车产业是没有办法发展下去的。我认为从道路停车“三位一体”撬动城市交通的管理,从而为停车产业营造一个好的环境,可能是政策制订中应该重视的。我是搞交通法研究的,我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的。



来源:中国城市停车大会.2017.中国.博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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