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是潘裁缝的闺女,出身贫寒,家中兄弟姐妹比较多,潘金莲排行老六,小名叫做六姐,七岁时潘金莲失去父亲,让原本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姊妹众多,难以生计,所以潘金莲九岁的时候,便被卖到王招宣家学艺。
王招宣教他弹琴吹箫、吟诗作对、绘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梳头匀脸、点腮画眉,潘金莲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到十二岁时,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而且精通女红针指,能歌善舞,当真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
王招宣死后,年仅十五岁的潘金莲被卖到张大户家做使唤丫头,此时的出落得亭亭玉立,美艳俏丽,脸衬桃花,姿色妖艳,张大户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终于在一个雨夜,张大户将潘金莲收用,此时潘金莲不过十八岁,正值青春年少,豆蔻年华。
于是七十岁的张大户成为十八岁的潘金莲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
潘金莲童年遭逢家变,自幼失怙,孤苦伶仃,毫无人身自由,被张大户收房,竟成了潘金莲万劫不复的开端。
潘金莲来说,她之所以成为人尽可夫的坏女人,和她十八岁时就被她的男主人、七十岁的老色鬼张大户“收用”有莫大的关系。
张大户以男主人的身份“收用”潘金莲,实质是奸耍女奴,只是实践了主奴隶属关系的封建礼制,在腐朽的封建时代既合理又循法,是受到封建制度保护的。
失了清白之身的潘金莲连当张大户这个老家伙妾的权利都没有,她只能是无名无分的玩物,在张大户面前,她的处境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张大户是妻子是个醋坛子,是个母老虎,她知道张大户收用潘金莲之后,火冒三丈,狠狠地打了潘金莲一顿,这还不算,她还打骂威逼张大户,不得已张大户又把她当成“物件”送给了“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于是潘金莲成了武大郎的妻子。
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婚姻,这名为婚姻,实质只是一桩交易。因为名面上潘金莲是武大郎的妻子,暗地里,张大户还把她当作自己的泄欲工具。
武大郎知道自己的妻子暗地里被张大户霸占不?当然知道,甚至还撞见过,可悲的是他不敢、也不想维护自己妻子的贞操,原因在于他不仅是个卖炊饼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并且需要白住张大户的房,没本钱做炊饼生意时,还需张大户给以金钱上的接济。关于这种接济的性质,双方都是一清二楚的,对张大户来说是嫖资,对武大郎来说就是卖妻钱。
潘金莲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主要奴淫,奴不得不淫,逐步走上淫妇之路的。
虽然儒家也大力提倡贞节观和三从四德的妇德,可在明代晚期那个道德败坏、世风日下的畸形社会之中,它又有什么意义呢?
何况妇德从来就必须服从于人身的隶属关系。潘金莲作为女奴,主子要霸占他,她有何贞节观可讲?
潘金莲作为人之妻,丈夫要用她以贞操换来的银钱,她不正是“三从四德”吗?
换言之,武大郎自身立命尚难,他的生命安危尚系在张大户的掌握之中,他又没条件使潘金莲为他守贞持节,反而以此获取金钱之利,我们又怎能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一个社会地位低下、命运操在他人手心中的妇女潘金莲呢?
她不正是那被装饰得颇有威仪、实质却无比荒谬的社会道德雕塑而成的畸形儿吗?
换言之,潘金莲的出现,不正是对那个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伦理道德的否定或是批判吗?她是在主子和丈夫的威逼、利诱、纵容之下成为淫妇的。主尊奴卑、男主女从、一夫多妾、蓄婢、买卖婚姻、娼妓书寓等等一个腐朽封建社会的多种制度和主宰这些制度的礼,造成了无数、也包括潘金莲在内的妇女的堕落。
因此说,潘金莲形象正是以人们所不能容忍的恶德恶行来确证人的生命的价值。
由于她张扬的是以个人情感、欲念为主的“小我”,从而否定了那种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被标榜为“大我”的纯化的人性为核心的理学,从而成了一把犀利的“解剖刀”,直指向腐朽的封建道义。使这种道义在她的淫乱面前失去了虚假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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