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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私车公用、私车公养,是否违纪?

  请问:下达党政纪处分时候,请问啥时候可以放在一起,啥时候要分开?

  答:党纪、政纪(以后简称政务处分)由不同的处分决定机关作出时,要分开作出;如果有同一个机关作出,则可以放在一起。比如,某县委书记严重违纪被双开,即是由省委作出双开处分决定,省纪委在下达处分决定时,可以同时作出双开的处分决定;如行政机关公务员、检察机关、法院工作人员的政纪处分,分别由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作出,就不宜在下达党纪处分决定时由纪委下达政纪处分。

  问:私车公用、私车公养,可否?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把自己的车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交给单位作为公车使用:(1)把修车费列入单位报销(2)把车险列入单位报销(3)没年车辆费用超出预算标准。请问以上错误如何认定?


    答:首先,不提倡私车公用,因为公私不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患无穷,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车主本人都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其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任何党政机关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再次事业单位负责人把自己的车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交给单位作为公车使用。集体违规决策。集体研究并不是免责的挡箭牌,上级党组织首先要坚决纠正这种错误行为,其次依规依纪问责。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最后,先私车公用,后私车公养,如果单位使用车辆时间极短(十天半月),由单位负担保险、维修等费用,显然不合理;如果单位使用车辆时间较长(半年以上),由单位负担保险、维修等费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私车公用、私车公养,与法无据,应当禁止。


     问:非党员公务员,单位开会学习正风肃纪期间未向领导请假,私自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后出交通事故,事后该同志主动汇报情况,主动和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几乎未产生社会影响。请问纪检该如何处理呢?

     答:涉案当事人违反了行政管理意义上的工作纪律,可以依照或者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问:机关单位或乡镇为单位干部职工免费提供就餐(早中晚),且发生费用较大,这种现象属于变相为职工提供福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吗?该如何定性?

     答:对此,应当持肯定态度。实践中,多数是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由单位负责全部,职工白吃白喝,显然不妥。

  问: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专业角度看,云南德宏陇川县民政局70%干部职工亲属违规吃低保,除应问责陇川县民政局局长外,还应问责谁的责任?

   答;还应严厉问责陇川县纪委派驻陇川县民政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监察室,也负有一定的监督责任。

       背景资料:德宏州纪委通报,陇川县民政局长期以来对申请享受低保人员抽查、核实、公示把关不严、监管缺失,70%以上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把服务群众的权力当作亲属获利的“工具”。同时,陇川县民政局还违规私设“小金库”48万余元,违规审批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199.8万余元。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其中,陇川县民政局公墓管理所所长董勒堵在2012年至2017年担任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2次收受墓地建造施工人员好处费1.1万余元;办公室副主任张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人员好处费7.1万余元。 

     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案件被及时查处,5名班子成员、4名股所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40名领导、干部职工及配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被责令清理、清退。

     在涉案人员的处理中,纪检部门对陇川县民政局5名领导班子成员作出纪律处分,其中,陇川县章凤镇原党委书记、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党总支副书记蔡万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副局长董麻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刀保亮和老龄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郭庆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以上是飞哥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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