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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厦门药店晒中药被偷,小偷泡酒饮用后身亡,法院:药店赔4万

2017年12月,位于福建厦门的集美区人民法院内,一场庭审已经将近尾声。

“庭审结束,现在开始宣判。岳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予以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赔偿30万元。”

待法官敲下法槌,一审结束,这起案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了。

观众席上一片窃窃私语,坐在被告席上的老岳也涨红着脸,对结果很是不满意:

“不偷我药材,他就不会死,这是他自找的!凭什么还要我来坐牢!”

岳先生的心里有愤怒,也有委屈。

几个月前,在附近住的居民老付偷了自己晾晒的生草乌去泡酒,还因此毒发身亡。

明明是他偷了自己的药材,却还要把作为受害者的自己告上法庭。

真没想到,连这种事都有,还发生在自己身上!

明明是受害者,为什么药店老板老岳一审失利,甚至有可能落到坐牢的地步呢?

这一切,还要从一个月前的一次“顺手牵羊”说起。

  • 顺手牵羊,毒发身亡

2017年11月,已至秋末冬初,厦门市集美区迎来了一个久违的晴天。

这天铺子刚开门,老岳笑呵呵地同隔壁小卖部老板搭着话,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他大包小包拎着药材走出铺子,走到自己店铺门前经常晾晒药材的一处空地。

熟练地摊开报纸,铺在地上,整整齐齐地把各式药材码在上面。

“希望天气预报准一点吧,今天晒一天的大太阳,估计就晒好了,要是下雨,收起来可麻烦啰!”

老岳在心里默默地说着,隐隐有些担忧。

这年头网店崛起,实体业干啥都不容易。

多思无益,今天还有好几个熟人提前打过电话说要来收药材,到时候又要开始忙活一番了。

老岳不再多想,转身进了铺子。

中药铺 图源网络

老岳就是这家中草药店的老板,他为人和善,又老实厚道。

卖药材从来都是足斤足量。

无论是药材批发商,还是来散称药材的人,都愿意到他这里来买。

店开了十几年了,好口碑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积累了下来。

正当老岳在店里忙活的时候,在附近小区居住的老付慢悠悠地下楼买早餐。

早餐店正好就在老岳店铺的对面。

“老板,来4个包子,两杯豆浆。”

“好嘞!”

伙计麻利地装好了包子和豆浆,递给老付。

老付接过自己和妻子的早餐,转身离开的时候。

眼睛的余光瞟到了对面老岳铺子前晾晒的一大堆药材。

药店拿来卖的,肯定是好东西。

再说之前,老付就听别人闲聊起来说过,何首乌泡酒那可是大补。

老岳门口的那一堆药材看起来好像就跟何首乌差不多。

老付心想,正好最近腰上的老毛病犯了,想泡药酒呢。

其他的“配料”家里都有,就差这何首乌了,正好老岳晒上了,我就拿几根。

就一顺手的事儿,老岳也不会有多大损失。

心里这样想着,老付就过了马路,走到了老岳铺子门口。

晾晒“何首乌”等药材的地方正是一个转角处。

老岳正忙得热火朝天,还要分心看顾小孩,旁边超市的老板也在张罗着收钱。

草乌

见街边的人较少,也没谁会关注这里。

他依仗着地势掩盖着身形,装作系鞋带,迅速地抓了一把揣进兜里。

然后若无其事地慢慢离开了。

这下子,有了老岳“支援”的何首乌,应该过几天腰就不疼了吧,老付心里美滋滋地想着。

路过便利店时,还买了一瓶白酒,准备今日就把药酒泡上。

回到家后,妻子正埋怨着老付出去买早点的时间太长。

老付把早点放在桌上,自顾自地把泡酒的罐子拿出来,清洗一下。

对妻子说,今天他专门去“买”了点药材泡药酒,这才耽搁了时间,妻子这才不再过问。

老付一日一日数着时间,终于,离泡上药酒过了半个月。

这日晚上,老付就揭开了酒罐的盖子,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品味着。

一杯饮尽,“药效”来得很快,可是老付却没有以前喝药酒时那样舒适的感觉。

反而是四肢麻木,动弹不得,老付这时也有点害怕了。

这才把自己顺手牵“何首乌”的原委告诉给妻子。

妻子又是担心,又是恼怒,可是现在埋怨老付糊涂又有什么用呢?

妻子当机立断,拿着“何首乌”去向老岳求助。

老岳定睛一看,直接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哪里是何首乌呀,是生草乌!”

老岳说,生草乌一般只用于外用,因为它含有剧毒成分乌头碱。

要知道,这种成分达到0.2毫克,也就是相当于一粒胶囊里面所含药物重量。

就可以导致人中毒,达到2毫克就可以致死!

听着老岳的解释,妻子的心都凉了半截,她不敢换算丈夫到底泡了多少生草乌。

先后拨打了120号码和报警电话,连手指都在颤抖。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而这时的老付已经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捂住胸口,好似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此时,病情已是十分危急,老付的心律失常,又濒临休克。

急救 图源网络

连血压都测不出来,心脏随时可能骤停。

医护人员面临这种情况,也有点焦急,但他们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抢救工作。

急救室外是不停来回踱步的老付妻子,她的脑海里是被推进急救室奄奄一息的老付。

她在心里不断地祈祷,一切都会转危为安。

那个虽然爱占小便宜,但是从来不犯大错,一直一心一意对她好的丈夫也一定会康复。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像是走在了妻子的心上。

1个小时后,医生出来了,妻子从来没有想到,电视剧里经常上演的急救室外的场景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医生只是轻轻地摇摇头,他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充满哀伤地看着她。

妻子的脑袋里嗡的一声就响了,她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掩面痛哭。

过了一会儿老付的妻子便回过神来,想着这后事该怎么解决。此时此刻,一个想法在她的脑海中诞生了。

  • 诉诸法庭,不满意结果

老付去了,可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因为妻子事先报了警,警方的立案侦查也在有条有理地展开着。

经过鉴定,老付的死因正是生草乌中的乌头碱中毒无疑。

随后,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将老岳提起公诉。

有人可能会想,老付一个小偷,偷了老岳家的中草药回家泡酒,最后中毒身亡,跟老岳又有什么关系?

这还不是老付咎由自取吗,毕竟老岳也没想害人,白白受个无妄之灾嘛这不是?但事实没有那么简单。

结合我国法律来看,此处,老岳就有过于自信的过失。

因其开中草药店,属于专业人士,对自己所晾晒的药材毒性有充分认识。

虽然无害人之心,但最终导致了老付的死亡,系较为严重的后果。

最后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

2017年12月一审宣判,老岳就因情节较轻被判了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共2年9个月。

并且赔偿30万元,老岳当然不服,提出上诉。

老岳向法院提出的理由是:

以上“误认草乌为何首乌导致毒发身亡”的说法只是老付的一面之词。

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就证明,老付泡酒的草乌就是来自老岳地上所晾晒的药材。

二审法院对老岳提出的疑点展开了调查。

结果也证实,并没有十分笃定的证据就证明老付是因误食老岳家门前所晾晒的草乌而身亡。

于是,在次年10月,厦门中院经过审理后,就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因为刑事责任一般而言是针对危害较大,惩处也较大的犯罪活动而言的。

眼下案件的事实与尚未掌握的证据未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就不能追究老岳的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院也针对这起案件,又作出了补充侦查的决定。

经过工作人员两次细致认真的排查,均未发现能推翻老岳说法的证据,公诉机关随后撤回起诉。

因为这件事,老岳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现在,他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可以说是十分轻松了。

但这时,正打算好好放松的老岳却受到了法院的传票:

原来,在刑庭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老付的妻子以及其他家人“转战”民庭,向老岳提起了诉讼。

索赔金额高达124万,令人咋舌!

连检察院都对老岳不予起诉了,家属为什么还能提起诉讼呢,不怕最后是做无用功吗?

其实,这是付家人经过“高人”指点所做出的决定。

他们是抓住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不同。

民事诉讼是并不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标准的。

事实与尚未掌握证据之间只需具备“高度盖然性”即可。

意即,老岳晾晒药材的时间地点与老付所口述“拿”草乌的时间地点是吻合的。

虽然没有直接的目击者或有关监控能够证明,但这些事实能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最终老付的生命权也确实被侵害了,就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

晒药材 图源网络

事实和证据清楚,付家人也就成功了一半。

一审开庭,法院认为,老岳明知生草乌有剧毒,就不应该将草药晾晒在公共场所。

这本身就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并且,作为草乌的所有人,在明知草乌可能致人中毒的风险下。

未设立警示标志提醒来人,就存在着一定的过错。

这么一说不太好理解,其实类似的比如有:

水库的所有人未在岸边设置警示牌,导致有儿童私自进入水库溺水身亡,水库老板也需承担侵权责任。

亦或是小区放老鼠药毒老鼠,也需要在旁树警示牌以免他人宠物、儿童误食是一个道理。

图源网络

当然,相比之下,老付的过错是更大的。

他见“药”眼开,顺手就牵羊,不问自取是为偷,这是其一。

他单凭经验就辨认老岳晾晒的生草乌为“何首乌”,在不明晰药材的药性的前提下就盲目泡酒,这是其二。

所以,老付就需要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买单,负主要责任。

老岳也因为自己疏忽导致的过错,负次要责任。

法院权衡了双方的过错程度,最终判定老岳承担付家人诉讼请求的20%,也就是25万元。

其实,这件事的结果,现在已经逐渐明朗了,法院的解释也清楚明白。

可老岳坚持认为,这件事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自己是一分钱都不应该花的!

案件就这样被移送到了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很快,二审开庭。

中院和基层法院的看法一样,虽然老付的行为是自甘风险,应该责任自负。

但由于老岳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也要酌情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审法院适当下调了老岳的赔偿数额,从25万变成了4万元。

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意思就是说,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这就是案件的最终结果了。

但这起案件,却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 一石入水,惊起涟漪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网上,老岳本是被偷的受害者,最终还要为小偷的生死负责。

花钱消灾不说,还耗费不少心力,一时间评论无数。

有人认为,以后大家都会人心惶惶,连小偷来到家里都要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以免出了什么意外导致小偷受伤了,自己还没法走人呢!

这些评论虽然是戏谑之意

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家对老岳被偷了药材还要为他人的死负责的这件事,有气愤,也有担忧。

担心这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没有很好的应对办法。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老岳能够尽到他的义务贴出告示,又怎会有这样的事儿发生呢?

图源网络

即便是贴了告示还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也不需要对此付出责任。

因此还是提醒大家,我们还是需要多了解法律,多学法,守法。

其实,老岳这样的故事并不是个例,就连大家害怕的“入室盗窃小偷出事反赖上失主”这等离谱的事都能找到相关案例。

无独有偶,2020年7月,网上曾有过一篇《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为'减轻处罚'家人向惯犯道歉并赔款6.6万》的文章,引起了无数关注。

似乎也是一个受害者被小偷“讹”上,反而还要赔偿小偷的案例。

乍一听会觉得是超市老板仅仅是把抓住的小偷予以扣押,结果警察来了把老板抓了的故事。

抓小偷的却还要赔当小偷的6.6万元,这又是什么道理!

但经过警方对案件细节的进一步公布,我们发现,超市老板不仅对小偷进行关押,还有殴打行为。这种情况下案件的性质就变了。

网上许多人认为小偷被打,不是活该吗?

难道面对一个多次犯案,出言不逊的盗贼,当真还要好言相劝吗?

看到这篇报道的网友也不免担心,以后看到小偷的下意识反应就是下手不能重,要是鉴定为轻伤了,自己会不会被反告还说不准呢。

只是轻微伤,小偷就能狮子大张口要求赔6.6万,下手稍微重一点,那还得了!

然而,仔细来看这个案件,小偷犯法,自然会有公安来处理。

这种动用私刑的手段本身是错误的、违法的。

其实,本案中,赔偿6.6万是双方调解之后的结果。

也就是说,老板是心甘情愿赔偿这么多的。

实际上,超市老板是怕自己殴打小偷,还强迫他转账的事情东窗事发。

于是就把自家的监控录像给格式化了,因为这个监控里拍下了老板做得不法之事。

这件事越闹越大,老板是做生意的,害怕影响自己的商誉。

不如花钱消灾,把事情压下,就自认倒霉了。

这也提醒我们,法律只会帮助和保护遵守法律的人。

本来抓到小偷,把他交给警察处理后续不就完事了吗?

可本案中,老板发泄完怒气之后,又对小偷拘禁殴打。

是明知道自己做得不对的,仍要逞一时之快。

这从他后面格式化监控录像的做法就可以看出来。

其实这两个案子都有相似之处,看似被告人是委屈的一方,细细品位才发现他们确实也有违反法律之处。

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尊重双方的权利,这才是令人民信服的判决。

小结

老岳和老付,其实都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人,最后却酿成了一人失去性命,一人赔偿财产的悲剧,实在是令人感慨。

古人都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又或是“不做亏心事儿,不怕鬼敲门”。如今来看确实是一点儿没错。

如果老付能管好自己的手,又哪会有此等事情发生呢?只有人人学法,人人守法,咱们的社会和国家才会有条不紊,这种事情自然就不会再发生。

看完了老付和老岳的故事,您对此有何看法呢?您会认可让老岳付出赔偿的决定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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