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73岁了,但还是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潘汉年案的解决。”
1980年11月3日,陈云和廖承志、刘晓等老同志一起,着手调查潘汉年案的实情,希望重启此案。
他们调查的结果是什么?潘汉年案最后是怎样收场的?
1937年之前,潘汉年多数时间都是负责隐蔽战线工作的。
关于“隐蔽战线”的工作范围,直到今天也没有太多相关文献。一些当今仍在世的相关人士,提起这个也是摇头不语。
比如张沈川,他曾在莱芜战役期间利用职权,调国军运输队为华野运送粮食。
多年之后,他的女儿回忆道:
“像我父亲这类人,总是非常低调,很少提及自己的经历。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工作需要保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早就养成了守口如瓶的习惯。”
大革命之后,国民党反动派开始大肆“清理”我党人士。
1927年5月,为了保卫党的领导机构、保存革命的火种,周总理在武昌设立了“特务工作处”。这是我党历史上最早的情报机构。
正因为有特务工作处的存在,后来汪精卫也对我党人士展开抓捕时,我党才能及时将部队全部撤出,为南昌起义打下了基础。
1927年9月23日,党中央迁至上海,成立了“中央特别委员会”,中央特科受它的直接指挥。
中央特科的工作一直以情报、保卫工作为重点,为党做出了不少贡献。但就在4年后,中央不得不将其重编:
1931年,顾顺章叛变,中央特科遭到巨大打击。
同年5月,中央特科得以重建,由陈云、康生和潘汉年三人负责。其中,潘担任情报科科长,专门负责获取情报相关的工作。
抗战爆发后,潘汉年也继续从事地下工作。
就是在这一时期,发生了那件导致他下半生牢狱之灾的事情。
1941年12月8日,因为日军占领上海租界后大肆搜捕地下党,中央通知潘汉年等情报工作者尽快撤离上海。
潘汉年和同样身在上海的刘晓等人商议一番,决定利用日伪机关打通一条通道,撤去根据地。他们的第一人选就是李士群。
李士群原本是我党党员,被中统逮捕后就转投国民党,日本侵华后又投靠日伪,组建了76号特工组织。
早在1939年,李士群就暗地里和潘汉年联系,表示愿意提供各种情报。潘汉年立即向组织汇报,中央看得出来李士群不过是在两头下注,但这毕竟是个机会,可以为抗战做点贡献。
于是潘汉年和李士群开始“合作”,也确实获取了不少日军情报。
1942年9月,在得到中央批准后,潘汉年联系上李士群,称自己要去一趟新四军根据地,希望他能提供安保。
李士群一口答应,同时也表示,等自己以后去新四军根据地附近的地区“清乡”时,也希望我们这边能谅解。
李士群为潘汉年提供了一条安全的撤退路线。
潘汉年撤回根据地后,陈毅和饶漱石对他做出的贡献大加赞赏,并上报中央,中央情报部门对潘汉年的这一行动也予以高度肯定。
不过,与汉奸的合作,向来是把双刃剑。
1943年,潘汉年接到命令前去与李士群会面。李士群表示,汪精卫想见见潘汉年。
李士群给的时间很紧,潘汉年没来得及向组织汇报,只能立即动身去南京见汪精卫。
回到淮南根据地后,潘汉年也没有上报这次会面的事。
直到1955年,中央召开会议讨论高岗、饶漱石的问题,毛主席在会上呼吁有过历史问题的同志尽快交代,潘汉年才开始考虑上报十二年前的那次会面。
会议次日,潘汉年将此事告诉了陈毅,随即起草一份报告交给陈毅,请他转交中央。
当晚,潘汉年被捕。
因为一直进行地下工作,潘汉年接触过的汉奸之类人物是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对这些事,他是怎么都说不清楚的。
但还是有不少人认为此案存在疑点,比如李克农。
他对潘汉年案极为重视,接到中央命令后就立刻着手调查,并列举了五条反证:
一,对像潘汉年这样在敌占区进行情报工作的人,中央一直下达的是利用汉奸、特务搜集情报的指示。也就是说潘汉年和李士群等人接触并获取情报,是在执行中央的指示;
二,和李士群、袁殊、胡均鹤等日伪高官接触前,潘汉年都有向中央报告过;
三,组织的机密从未被泄露,和潘汉年有关的组织人员也都没有被逮捕;
四,潘汉年当时还掌握着部分重要关系,并在后来继续发挥着作用,也没有暴露;
五,潘汉年曾利用日伪,为组织获取了大量有用情报。
李克农对这份报告可谓尽心尽力,可惜未能受到重视。
据说潘汉年被送去农场劳改时,曾对朋友说:
“我是冤枉的。这事一时说不清楚,就留给历史去做定论吧。”
令人遗憾的是,他有生之年都没等到“冤枉”被洗清的那一天。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陈云出任中纪委第一书记。他和廖承志、刘晓等几位老同志联合起来,想要查清潘汉年案的真相,而潘汉年已经在一年前因病逝世。
“如果潘汉年是汉奸,他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完全有机会出卖上海的组织。但,我们知道,直到全国解放,潘所了解的香港电台、组织,一概毫无损失。”
1980年11月3日,在一场会议上,廖承志做出了如上讲话。
事后,廖承志将自己的发言整理成稿件,写下一封信请求重启对潘汉年案的调查,并把信和稿件一并寄给陈云。
邓公和李先念也都赞同重新调查此案。
一年零五个月过后,根据各方给出的材料,中央经过严谨的调查,得出结论:
潘汉年“内奸”的罪名不成立。
1982年8月23日,中央向全党正式宣布:潘汉年,确实是冤枉的。
“潘汉年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多次忠实执行并出色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对党的文化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对敌隐蔽斗争方面,曾经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有很大功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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