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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探究】创新 引领医疗卫生综合多元化监管机制落实落地

编者按: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两纵一横”(两纵:各级政府,卫健系统;一横:部门协同)协同多元化监管的模式逐步形成。

2021年以来,委综合监督局、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聚焦行业综合监管主责主业,坚持以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为主线,以夯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为目标,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外部监督员制度为抓手,以行业组织参与监管、社会监督问题线索与综合监管相融合为突破点,以“互联网+监管”、监督执法等信息的归集在信用监管中的综合运用为基础,以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创新项目为驱动,构建起医疗卫生行业综合多元化立体化监管模型。本文从医疗机构自治、行业协会作用发挥、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等方面展开介绍,以期为在充满变数和不稳定性的大环境中寻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参考。

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医疗机构自治

2020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出台后,委监督局、省监督中心把《办法》落实作为落实综合监管制度重要任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遵旨,深入开展综合监管调研,对全省10个地市的15个区县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医疗美容行业自律、卫生监督执法与协管工作现状等情况专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万余字。根据调研情况,按照局部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布局特点,选取了铜川市人民医院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榆林市开展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安康市探索医疗美容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在委直14家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试点工作。我省探索在二级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内部监督员制度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卫健委的肯定。

目前,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在全省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医疗卫生行业内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有序推进。省卫健委将依法执业基础性指标写入“十四五”监督工作规划加以推进落实。

在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能力提升方面,我们主要抓六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的相关文书资料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项推进制度落地生根。二是抓培训宣贯。年内工作组织了4期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班,本着送培训下基层、就近办学的思路,把培训班办到地市和县区,全省80%以上二级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医务科(处)长接受了全面系统的依法执业素养培训。三是抓机构及人员配置。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内部监督员,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依法执业内部监督员。四是抓及时整改及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依法执业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发现重大违法执业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执业自查工作信息化系统正在西安市进行试点运行,计划2022年在全省推广使用。五是抓信用承诺制度。医疗机构在院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承诺信息将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信用信息归集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体系已在西安市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医务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已展开试点。六是抓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依法执业自查内部公示制度,定期公示自查工作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建立依法执业奖惩机制。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总而言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作为“医改”五项制度之托底制度,是卫生健康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综合监管制度落实的好不好,关系到其他四项制度成不成的问题。任重道远,需要全行业从业者的支持、理解并一同实践。

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行业自律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

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多元化格局的不断完善。行业组织在规范医疗卫生行业行为,协调同行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日渐重要。放眼医疗卫生行业,积极引导、主动培育行业组织规范化发展已然成为迫切需要。

一年来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依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大平台,着力推进行业组织参与综合监管工作清单化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和培育部分参与热情高的行业协会探索性开展对行业协会进入和退出的管理、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制度、建立对行业组织监管正负面清单等方面的试点工作,勠力同心为行业组织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让更多的行业组织加入到行业自律这项工作中来。下一步,试点工作将进一步向探索行业组织内部的信用承诺制度、组织内控工作、参与制定优化本专业管理规范、执业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流程、协助卫健行政部门参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第三方检测评价工作、开展相关培训等方面发展。同时,发挥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期一套行业组织激励机制,依托“一会一策”项目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科研项目立项、专项培训等方式引导和帮扶行业组织参与到综合监管工作中。

十四五期间,在综合监管机制统领下,将大力推进以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自律落实。通过加强行业组织自身信用建设,做到诚信履职、诚信服务,提高社会公信力。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行业信用信息分类、内容和标准等;组织会员签署行业信用承诺,把承认和签署行业信用承诺作为吸收机构和个人入会的基本条件之一;对信用评价主体、对象、内容、标准、程序、方法、报告构成、结果分级和应用场景等做出基本规定,指导行业据此建立行业性评价规范标准,形成“1+N”(1个信用评价标准+N个应用场景:如医美、口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活应用水、食品标准、一老一小、健康体检、月子会所等具体应用场景的差异化标准)格局。引导和促进行业自我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为广大的会员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指导、评估、评价和培训服务,在响应政府导向、服务社会和大众、发展自我等三方面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更好的为“健康陕西”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社会监督

最好的监督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

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心声,用心用情用力地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其融合我们的政策和措施,复杂问题就可以简单化,“梗阻”就能变顺畅。

畅通投诉举报途径。2021年,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统领下,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研究线上线下问题线索归集、处置及反馈机制。省健康教育中心协助制定12320投诉举报问题处置办法。在接受群众监督方面,全省各级12320热线电话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综合监管机制将在医疗美容、健康体检、口腔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领域试点推行问题线索“你点名我监督”二维码,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试点项目,建立统一规范的公示信息清单,包含机构执业资质、依法执业承诺、服务项目和价格、人员公示、人员工作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内容。规范行业被监督机构和个人依法公示内容、标准等。目前,省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正与市场、医保、应急、消防、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和沟通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统一梳理并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拓宽渠道,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为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加快推进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监督中心联合编写《陕西省卫生健康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代拟稿),涵盖社会监督员遴选、培训、工作机制、有奖举报、问题线索的收集转办流程等方面。到2025年,实现全省社会监督员1500人左右的规模。

“十四五”期间,在综合监管机制下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致力于不断加强和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引导加强内部监督,保障职工群众的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隐患;注重推广有关地区和单位加强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督实效。

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一市一试点”

行动生困难;

困难生疑问;

疑问生假设;

假设生试验;

试验生断语;

断语又生了行动,

如此演进于无穷。

试点探索的过程亦是改革创新的过程。

2021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十四五”及2021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陕卫办发〔2021〕5号)要求,加快工作进程、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一市一试点”经验对综合监管全局性工作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由中心牵头在全省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工作。

3月-7月省中心组成工作组深入10个地市,就试点工作开展调研,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陕西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与指导帮扶。试点项目争取财政资金77万余元,将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细化成若干个节点,分别落实到有经验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市。项目围绕政府“互联网+监管”应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网格化执法、“信用+综合监管”、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创新监管手段等7个方向展开试点。其中,“互联网+监管”“信用+综合监管”、医疗美容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发挥、网格化执法等试点项目,按照业务分布特点下沉县(区)试点。

截至目前,西安市、延安市“信用+综合监管”项目、汉中市“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发挥”项目已取得较好的成果。其他项目已经完成开题、调研、工作方案和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正在按方案进度有序推进,计划到2022年7月完成全部项目总结、评估验收工作。

下一步,省中心将继续加大对试点地市的帮扶指导、培树典型,对可复制性强的典型做法,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提升,向全省复制推广。同时,向省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采取通报、交流、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进行表扬推广,并且在每年的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切实做到考核量化,导向鲜明,公平公正。从而达到调动各地资源,以最低代价、最快速度实现全省综合监管全局工作经验的完善,为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用监管

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

信用监管作为一种对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进行调整的新型监管方式。主要依靠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监管相对人信息进而判断其的信用状况,并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分级,分类监管。

当前,“放管服”大背景下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挑战,信用评价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承诺并行管理的内需不断增强。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采集、归类、综合评价将所有监督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而实行分级分类和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综合监管“一市一试点”工作选择在西安市立项试点推进以机构执业准入备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全省范围内已经实现了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加快信用监管方面的探索实践,通过省政府“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外系统相关监管信息。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十四五”期间,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将纳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建设,在系统内打通各级各类医疗、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屏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其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建设列入《陕西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将有力推进细化综合监管分类管理事项清单、建立“1+N”分类分级信用评价体系、畅通综合监管结果运用机制相关工作。

当前,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监督相对人诚信档案,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已然成为新时代社会综合治理能力重要手段,对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迅速推进必将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信用是市场体系运作的润滑剂,是支撑区域发展的重要社会资本。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社会文明的进化程度。我省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工作需要通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个人三大信用主体的互促共进,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的相辅相成,使“诚实、重信、守信”成为全行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健康陕西”事业更好地发展。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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