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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看过繁华世界,却从不曾忘记过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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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读过的字,共过的情,终将化为自身血肉。


未必时时感知,但在人生某刻定会自然浮现。助君一臂之力,终得圆满之途。


前些年偶遇一位知名企业家。酒桌上多喝了几杯,他醉醺醺笑道:“我这一辈子,没读过一本书,也不识字,照样赚下这么大的家业。自己想想都觉得自豪。”在场之人纷纷附和。其中有位仁兄忽道:“您儿子多聪明啊,不如让他早点儿继承家业。书那玩意儿,不读也罢,浪费时间。”谁知企业家一顿,声音提高八度,满脸凶相。“他要是敢不好好读书,我打断他的腿!”


值得自豪的是亲手打下江山,以及熬过重重苦难的那份坚忍,却不代表“不读书不识字”值得提倡。站在巅峰的成功者往往更了解一个事实:这一路有了书籍的加持,本该有多少坎坷是不必承受的。


某位传媒业领军人物常说一句话:“多了解别人的人生,可以看到他们所走过的弯路,避免重蹈覆辙。”那如何了解“别人的人生”?又有几个人愿意讲述出来给你听呢?他笑:“唯有阅读。”



在喧嚣的公交车站,常拿着一本厚书读得出神。坐在旁边的大婶好奇地问我:“这么吵,怎么读得进去?”如何读不进去呢?每翻开一页就是一个新的世界,怎么是一些外在的噪声所能干扰的?有同好说,这便是“入定”了。


曾经有过读到忘记了飞机起飞时间,无奈又去改签的经历。也无数次在读得酣畅淋漓时,被推了几把才知道对方已经喊了自己无数声。更别提脑子里念念不忘一本未读完的书,购物找了多少钱也不记得,还把背包遗忘在出租车上。有很多人说:最喜欢在临睡前读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感觉不错。


然而对于爱书者,却是最怕睡前读书的。遇到一本好书,哪里睡得着、放得下?恨不得一口气看到结尾,不知主人公命运如何,这简直是莫大折磨。眼睛瞪得像灯泡,一页页翻过去,读到天光微亮,掩卷方知又浪费一夜好梦的懊恼。爱读之人,往往是有些“痴”的,难怪被称作“书呆子”。然而其间喜乐,无法形容。


在讲座中,常常有朋友问我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阅读有什么用?


这问题其实很难回答。一本书不是一块面包,吃下肚子立刻就不饿,一本书也不是一件新衣服,穿上了就可以自信满满。阅读从来就不是一件立竿见影的事情。但是它就此可以融在一个人的血肉骨骼和言谈举止中。不管做什么工作,都很有用。每一篇文章,每一段文案,每一条评论,每一条策划,每一帧设计,甚至脸上的微笑,握手的姿态,思考时的神韵,眼睛里的光……都不一样。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正源于此。



一个善于阅读和写作的人,即使一篇枯燥的工作总结甚至一篇检讨书,都要比普通人写得令人信服些。往往工作和生活中的某些机遇,就会由此把握。在一场谈判中,是语言苍白,例证乏力,错失良机。还是旁征博引,底蕴深厚,引听者竞折腰,顺利拿下各方投资与支持。


在一次旅途中,是所见皆知来处,所感皆有出处,砖瓦草木都通晓其史录,为同伴讲解说明。还是一片茫然,“上车睡觉,下车撒尿,看到景点就拍照”。在一场考试中,是应答如流,文思飞扬,无往而不利。还是一片空白,下笔踌躇,交出不及格的答卷。甚至在一场争执中,是步步为营,有理有据,听者无不信服。还是语无伦次,措辞凌乱,毫无还手之力。………… 那种经年累月在知识中积累的气度与魅力,绝对不是锥子脸大眼睛卖萌装可爱所能比拟的。后者的美无非浅薄表象,前者的美则可折服时间,令人回味无穷。


第二个问题是:我也想写作,可是我写不出来,怎么办?


对此我往往反问:你读过多少书?上高中的时候,我在附近五六家小租书店全办了粗糙的借书卡,挨个儿看了个遍。武侠言情统统不放过。杂志摊老板最爱的也是这种顾客,新到的杂志每样一本,零花钱交代得一干二净。后来我交过的一些以写字为生的朋友,打听一下,每个人都是海量阅读。最妙的是,书是越读越快的,读到一定的境界后,根本不会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迅速翻过几页就能判断出作者是否符合口味,内容是否值得深读,反而比起那些读书少的人更节约时间。现在常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些优秀长文,下面大量的回复是“等会儿再看”“存了回头看”。其实存了文章的人,往往再也想不起来。



善于阅读的人却是轻松的,几行掠过就能清楚分析出是否还要读下去。一口气看到结尾,脑海中已经自动归纳出需求的要点。日积月累,这种讯息吸纳量,会积累到一种怎样惊人的程度?话题再回到写作上来。如果这辈子只读过课本,那和写作这件事基本不挨边儿,只能写写完全不考虑文笔的私人日记。读过百十本书,大约可以写点儿打油诗和信件,当然,在各种网站点评一下各种电影和美食也能应付。读过千本,基础写作是没什么问题了,日常工作的文案没准儿还能得到领导的表扬,甚至可以自由发挥一下想象力,搞搞小创作。“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老话作不得伪。没有数量,无法引发质量的升华。真正的阅读者,不会问出“要怎么写作”这样的问题,因为阅读到了一定的程度,写作已经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渴望,“满腹心事,不吐不快”。


第三个问题是:应该阅读什么样的作品?


曾经有位母亲替她刚上四年级的女儿问我这个问题。说到常给女儿买些什么书,她很自豪,说她在读书这件事上特别舍得投资,买的都是好书,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国通史》《悲惨世界》……可女儿不争气,就是不喜欢看书,真是急坏她了。我问她:那你知道女儿最喜欢读什么书吗?她愣了愣,没答出来。


我说我的小妹妹在幼年时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家中好书一堆,她却完全不感兴趣,只喜欢打游戏和看电视,无论家人怎么说教训导都没有用。后来我说,不如交给我吧,家人无奈,说随便吧,死马权当活马医。我先是让她放下了那些厚厚的大部头,给她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和一套《郑渊洁童话全集》。她看过《哈利·波特》的电影,顿时来了精神,抱着书开始啃——以前,家人是绝对不允许她看这些“没营养”的书籍的。她起初看得很慢,时间一久,就养成了每晚写完作业后读一段书的习惯。几个月过去,她读完了这两套书,对魔法世界的细节津津乐道,爱上了红沙发音乐城和罐头小人,尝试着仿写了一篇《乐扣盒小人》的小童话,尽管文笔稚嫩,但与之前那个写篇作文都要憋得满脸通红的小姑娘相比,实在进步太多。



后来我又让她去看《明朝那些事儿》,她觉得那些古人故事好玩,彻底爱上了明史,主动找来正史和野史,研究了大半年,看不懂的字就查字典,古文程度也上了一个小台阶。等她再大些,我让她去看三毛、金庸、倪匡、欧·亨利……不限制她的阅读,每周给一点儿零花钱,让她随便购买喜欢的书,哪怕买回来一沓漫画或者少女言情小说也听之任之。家人质疑过这样的做法,但有目共睹的是,妹妹从抗拒看书到现在每周期待“书店时间”。作文经常在课上被老师朗读表扬,还有几篇投稿到当地杂志被发表。这一切都源于她开始真正喜欢上了阅读。许多文字工作者的读物都涉猎甚广,从《百年孤独》到《哆啦A梦》,甚至还有菜谱、医书、乐理……真正沉醉于阅读的人,在任何一本杂书中都能寻到独特乐趣,抽丝剥茧,为己所用。


读杂书从来都不是“不务正业”,大多数阅读都会增加自身积累。只有喜好侧重,难有高下之分。还有人说,买书好贵啊。真的贵吗? 仅仅几十元钱,看到另一个人全部的身心往事,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生离死别,悲欢离合,又可以全身而退,不落一丝痕迹。不喜欢的,掩卷就是终结。


喜欢的,翻来覆去一再回味不说,且留存多年后再翻开,因为人生阅历的不同,理解也会不同,某种意义上又是一本新书。这样看来,实在是性价比极高的一种消费。文字的优势永远在于有无限的想象空间,不会禁锢思维。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已然拍摄成实体的影像资料永远无法给予的快感。生活中想不通透的症结,往往在一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里,被主人公的某句话或某个动作轻易打破。拿起或放下,会随着知识的积累而变得愈加清晰。方寸之间,可见大千世界。


网络上有句流传颇广的俏皮说法,说喜欢阅读,只是为了在看到美丽景色之时,可以随口说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不是“我的天啊!好牛!”。话糙理不糙。愿有能力行万里路的人们,也都读过万卷书,方不负风景的意义。那些读过的字,共过的情,终将化为自身血肉。未必时时感知,但在人生某刻定会自然浮现。助君一臂之力,终得圆满之途。



-END-




文 | 辉姑娘

BGM | 林海 -《月光边境》

图 | 优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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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偷偷爱着你》

辉姑娘 著


愿你余生顺遂,周身温暖。

世界那么大,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有些书翻到最后一页,悲伤的情节才会柳暗花明。有些画绘到最后一笔,才知明暗光影用意何在,呈现出的又是怎样的流金风景。有些事在转身后才明白,那些看似无意的举动,流露了多少陌生人的善意与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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