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

法律知识要点:离婚案件中,如双方已生育子女的,一般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不少人希望子女的抚养费能一次性得到支付,免除以后定期支付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例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经济变故,无负担能力了,或者逃避履行抚养义务,拒不支付等等。

那么,在司法实务中,子女抚养费到底能不能要求一次性支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从上述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分析,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原则上是分期支付,实务中一般是按月支付,这种情形最多,也有按季度支付或按年支付的。除了原则上的支付时间外,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排除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只是限定了“有条件的“才可以一次支付,但是具体的是什么条件呢?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所以这里规定的“条件”,就只能根据司法实务进行总结,对此笔者查阅了相关的判例,根据实务判例总结,如果一方有以下这几种情况之一的,请求一次支付子女抚养费,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离婚时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时可分割的数额较大,涉及大额财产分割,实务中对于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按月标准计算至18周岁,然后支付一方以分割到的财产直接抵扣应支付至18周岁的抚养费。

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非常多,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费要求一次性支付,大多也都是这种顾虑。

三、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夫妻离婚时约定按月或按年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支付一方后来涉及刑事案件,并且逃跑或判刑,按原来的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条件已不存在。因此,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为一次性支付,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成功的概率是很高。

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可能移居国外。

这种情况主要是考虑以后可能存在执行难问题,对方一旦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可能难以执行或执行成本特别高。

五、支持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法律义务,无法联系。

这种情形和第三项类似,主要是有这些情形的,定期支付的条件丧失,只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六、双方协商一致,支付一方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

严格来说这一项不算是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自愿支付的,一般法律不会干涉,这种情况下都是准许的。

综上,如果具备上述这几种条件的话,父母一方可以积极请求,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较大。当然了,上述这几种条件是实务中比较常见的条件,并不能仅限于这些,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条件,只要是认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有正当理由的,都可以向法院请求,能否得到支持,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为了更好的阅读和理解上述法律知识要点,笔者分享一篇相关的实务案例,并对案例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和汇编,案例中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

案情简介

原告胡某容诉称:胡某容、王某甲是2005年01月10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06年7月28日生育一女王某乙。由于双方的年龄相差太大,两人在性格、生活习惯、观念上存在重大差异,婚前相处时间不长,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后来,原告忍无可忍,只好带着一岁多的女儿搬回老家生活,至今双方已经分居5年多,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王某乙自2007年至今一直跟随原告生活,而且原告的父母也愿意帮助照顾王某乙,因此抚养权归原告对王某乙的成长更有利。王某乙现在7岁3个月,王某甲应当依法支付王某乙的抚养费,按照每个月3000元的标准,支付至王某乙满18周岁。

王某甲在2013年9月份将房产出卖,该房屋是王某甲婚前购买,但是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王某甲依法应当将双方共同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一半支付给原告。王某甲在2004年购买该房时每平米单价仅7400元,房屋面积约65平米,现在该房屋每平米的价格至少30000元,该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均分割。

据此,原告胡某容请求判令:1、原告与王某甲离婚;2、王某乙的抚养权归原告,王某甲一次性支付王某乙的抚养费387000元,3000×129);3、王某甲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一半支付给原告(暂计10万元,以实际还款的金额为准);4、平均分割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暂计10万元(根据实际出售的价格确定)。

被告王某甲答辩称:王某甲未答辩,庭审时缺席。

判决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原、王某甲的长时间分居足以导致其夫妻感情破裂,且在分居期间,王某甲出售房产后,独自占有婚后共同按揭及增值款项,对原告的离婚之诉,法院予以准许。鉴于王某丙一直由原告抚养,对原告主张抚养王某丙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因王某甲一直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其本人,且出售房产后独自占有售房款,原告要求王某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予以支持。按照王某乙的实际需要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法院酌定抚养费按每月2000元计算,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故抚养费为2000×129=258000元。

涉案房产属于王某甲的婚前财产,但婚后按揭和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甲应当向原告补偿一半即924285×(380000+159938.34)/(485311+159938.34)×50%=386716元。

判决结果

综上,法院判决:准许原告刘某容与王某甲离婚;婚生女王某乙由原告刘某容抚养,王某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58000元;王某甲补偿原告刘某容房产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386716元。

律师点评

该案中,原告刘某容请求判决一次支付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判决予以支持。理由主要是因为被告王某甲一直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其本人,试想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要求其定期支付抚养费?假如法院判决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被告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的,法院强制执行时也只能执行当月的,这样会有很大麻烦。所以,对这种下落不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通常情况下都是判决支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无讼阅读|“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裁判规则(以广深地区为例)
抚养义务能通过协议免除吗?
人民法院报——河北张家口法院着力提升涉未成年人权益家事案件审判质效
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子女只能每月申请强制执行吗?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的其他费用双方共同承担”,其他费用如何认定?
全国法院保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8则|三八节特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