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镇明德小学教学奖励方案
(草案)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科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新课程标准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辅导、教学比武、发表文章类
㈠辅导学生:同一指导教师辅导的学生有多人在同一竞赛中获奖时,按各获奖等级重叠计算奖金;多位教师辅导同一学生获奖,则按其获奖金额平均发放,或根据任务按比例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书画、科技创新、电脑作品、生物百科等竞赛中获奖,按其所得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 | 10 | 8 | 5 |
镇 | 30 | 20 | 10 |
市 | 50 | 30 | 20 |
地 | 80 | 60 | 40 |
省 | 180 | 120 | 80 |
国家 | 220 | 180 | 120 |
2、教师辅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由国家认定的正式出版报刊上发表作品,每篇按第一条对应级别之二等奖计奖;教师辅导学生在非正规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获奖,不分等级奖励20元;教师在校文学期刊、校园网上辅导学生发表作品,每篇奖5元。
3、教师辅导学生参加运动会获奖:
镇级及以上单项第一名按第1条之对应一等奖计奖,第二、三名分别按第1条之对应二等奖计奖,市级及以上单项第四名起,能计算成绩的,按第1条之对应三等奖计奖;学校代表队获镇级及以上集体项目第一名按第一条之对应一等奖的两倍计奖;学校代表队获镇级及以上团体总分第一名按第一条之对应一等奖的四倍计奖。
㈡教学比武:
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类比武、承担公开课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校 | 30 | 20 | 10 |
镇 | 50 | 40 | 30 |
市 | 80 | 60 | 50 |
地 | 100 | 80 | 60 |
省 | 220 | 180 | 140 |
国家 | 280 | 220 | 180 |
说明:各级竞赛获奖没分等级的,按三等奖计算。
㈢发表文章:
教师在国家、省、地、市、镇级有刊号的正规报刊上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经验交流材料上发表论文、教案、经验介绍等,每篇分别奖100、80、60、40、20元;在教育报刊及教育信息网上发表关于学校工作的报道,按国家、省、地、市级每篇分别奖60、50、40、30元。在校文学期刊、校园网上发表文章每篇奖5元。
教师在非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的刊物上发表文章,奖励不分等级,按国家、省、地、市级别分别奖80、60、40、20元。
二、统考类:
㈠镇统考:
1、单科奖励面占总参考班级的50﹪。语文、数学第一名奖200元,每下降一名降低20元;英语、科学第一名奖150元,每下降一名降低20元。
2、统考除了发单科奖外,还以班级为单位计奖。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
3、参加镇级调考按统考名次的80﹪计奖。奖励面到第四名。
㈡校统考:
1、各年级语文数学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80,第三名50;英语、科学折半奖励前三名。
2、进步奖:在原基础上上升一名,奖40元;名次没有变化,但倒数两名与第一名拉近2分以上,奖30元。
三、补助类:
1、代课金:每节10元。
2、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补助每天每人30至50元。
3、以60人基数,班学生数每超过1人,每学期补助班级10元。
4、教师承担讲座任务补助,校级40元,镇级60元,市级80元。
5、学校指派部分教师完成的教学教研任务,如撰写论文等,补助20至40元。
四、基本任务完成类:
1、完成备教辅改任务每学期计50元。缺一项计划或体会、总结扣8元,缺一次备课(教案)扣5元,缺一次作业扣3元;误课一节扣10元,以查班为准,以总课程表为准。教学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本项奖励全部扣完;因课堂教学组织不力造成学生在该课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本项奖励全部扣完。
2、按照规定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完成监考、阅卷及质量分析任务计30至50元。一项不完成扣10元。
3、完成“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任务,顺利通过检查计50元,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本项奖励全部扣完。
4、认真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完成相关任务,每学期计20元,培训学习获得上级表彰(以证件为准)的,另按镇中心学校有关标准奖励。
五、附则
本条例解释权属峰口镇明德小学校务委员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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